行政管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166

行政管理
工作概况
(一)200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概况
2001年全国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继承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勤奋努力、扎实工作,推动中医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实现了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
1.中医医疗机构改革 与医改相关的中医药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下发的《关于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等医改配套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相关的中医药政策,较好地体现了中医药学的特点和中医药工作的实际。许多省(区、市)颁布的相关配套文件中,对中医药内容做了相应规定,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例如,浙江省专门出台了《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对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重视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对中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尝试提高区域中医药资源利用效率的途径和方式。例如,上海、济南、牡丹江等地开展了组建中医医疗集团的探索;江苏省部分地区在组建以市(区)中医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疗集团过程中,还积极进行了卫生局委托管理、股份制改造、合作经营及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试点工作;武汉市洪山区中医院适应市场需求,创建了以中医药为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中医医院走向社区的有益尝试。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各地正进一步清理非营利性中医医院与其他社会单位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和项目。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工作逐步深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计委、卫生部确定了97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许多中医医院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初步遏制了药品收入的过快增长。例如,广东省大多数中医医院招标品种达到全部用药品种的50%以上,其中中山市中医院药品招标量占全部药品的95%,中标价格比原进货价格平均下降26%,大部分让利给了患者。各地比较普遍地实行了“病人选医生”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加快了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步伐。例如,无锡市中医医院积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人事代理制和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有效激活了医院的内在活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的遴选评审工作基本完成,初步确定了161个局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各省(区、市)在加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北京市去年启动“首都中医医院专科医疗服务网络携手工程”,形成了首都中医专科服务网络。全国执业中医师考试加大中医内容比例,加强了中医师队伍的中医业务能力建设。
2.农村中医药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例如,一些县级中医医院通过与乡镇卫生院联合协作开展医药下乡活动,带动了乡村中医药工作的开展;江苏省针对苏北地区中医医院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组织开展了第二轮“帮扶计划”,确保资金技术落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1年又有13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单位通过评审,新确定建设单位33个,至此,全国已有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60个,建设单位94个。各地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也不断取得进展,进一步加强了乡(镇)、村中医药服务功能。2001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了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为广大农民服务的“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经验。
3.中医药科技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中国中医研究院及其所属的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作为国家社会公益性科研院所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已取得初步进展。中医药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地区、行业界限,初步形成了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多学科参与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新局面。中医药科技工作紧紧围绕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这个中心,以加强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为重点,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药研究思路上进行了调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有关部委共同开展的“中医现代化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药产业推进战略研究”等软课题研究项目进展顺利。“中医药现代化和产业化开发”列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中药材质量标准及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标准”、“中医药基础数据库”获科技部批准立项,启动了《国家针灸穴典》、“100种配方颗粒专属性检测方法和质量标准示范研究”等一批项目。“71种中药材质量标准规范研究”、“方剂与证药物动力学研究”获200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73项目“方剂关键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顺利通过中期评估,攀登计划项目“经络的研究”和“中药现代化关键问题的基础研究”通过了验收,一批成果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4.中医药人才培养步伐加快 初步建立了具有行业特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全国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地区的覆盖率逐步扩大。2001年组织实施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169项,接受培训的人员达到1.1万人;完成了7个国家级中医药网络继续教育试点项目课件的制作。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基本结束,至此已有710名继承人获准出师。积极筹备开展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启动了第二批局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确定了24个学科,遴选了78个学科点建设单位。扩大临床型中医药人才招生数量,注重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北京、上海、广州、南京4所中医药大学开展了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试点工作,为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中医药科研人才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5.西部地区中医药工作力度加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西部12个省(区、市)共同完成了《中医药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研究》项目,同时下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西部地区中医药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确定了14个局级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开展了民族医药的文献整理工作,完成了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组织的西部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管理项目筹备工作。
6.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势头良好 贯彻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取得新进展。加强了与一些国家政府间在传统医学立法、传统医学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传统医师注册等国家政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例如,与新加坡、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通过政府间双边协议的签署,推动了双边传统医学的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参与了西太区传统医学发展战略的制订,努力推进全球传统医学的发展。在呼和浩特市成功地召开国际蒙医药学术交流会,交流了经验,宣传了我国民族医药的发展成就。
7.中医药法制建设不断推进 2001年又有北京、内蒙古、山西、安徽四省(区、市)相继出台了中(蒙)医条例,至此,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中医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条例》已正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制定发布了《中医药实验室管理规范》《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中医医疗合作管理的通知》等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了一批过时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清理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并实施了中医药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8.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监察部共同在广州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现场会,推广了广东省中医院加强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中医医疗机构认真开展向广东省中医院学习的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9.其它中医药工作 中医药政策研究、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召开了首届全国民办中医医院院长座谈会,研究探讨了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的经验、问题及相关政策;在陕西、宁夏、湖北等十省(区、市)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中医医疗需求与服务调查,为下一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中国(天津)首届中医药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扩大了中医药在全社会的影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规划处 刘群峰)
 
(二)200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概况
2001年北京市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北京市中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实现了中医工作“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
1.《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顺利出台   2001年6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并于200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首都中医事业发展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使北京市的中医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发展的新时期,为首都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市人大、市政府共同召开了“学习贯彻《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动员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市中医管理局举办了两次全市34家中医医院参加的大型义诊、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3000余册,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2.中医医疗机构和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中医、中西医、民族医院建设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已发展到了29所。在区域卫生规划配置中,保证了每个区、县都有一所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全市共开放床位5970张,中医技术人员7100名,年门诊量56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了4个百分点。尤其是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有11所区、县级中医医院病房楼和门诊楼得到了改建和扩建,怀柔、顺义、延庆、平谷、大兴5所中医医院,近2万平方米的病房楼落成,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就医条件和环境。
在内涵建设方面,全市中医工作以继承与发展为主题,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确定了5个市级重点学科单位、20个市级重点专科单位。启动了“首都中医医院专科(专病) 医疗服务网络携手工程”,全市27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积极参与,组建完成了43个中医专科(专病)携手网点建设,通过各级中医医院间优势专科的技术协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特色服务提供了方便条件,深受群众欢迎,推动了全市中医医疗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开展了“北京地区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工作建设单位”工作,友谊、朝阳、宣武、天坛、儿童、回民等六所综合性医院被确定为“示范中医工作建设单位”。
3.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及人才培养步伐进一步加快 2001年市科委和市中医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北京市中医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明确了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研究领域。在中医药科研管理体制上,积极推行项目制、课题制管理模式,打破了地区、行业界限,启动了中央在京单位与市属单位在中医药重大课题的联合攻关项目;实施了“北京市125人才培养计划”和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4.农村中医药工作和社区卫生中的中医药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市中医管理局加大了对远郊区县中医医院的投入。在对延庆、怀柔、房山、门头沟等10个郊区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同时启动了“示范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的方式、模式和内容。制定了“北京市加强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调动了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农村中医工作和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5.中医行业医疗质量管理及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 筹建了“北京市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分中心”,开展对全市34所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医疗质量及综合功能的监测工作。组织完成了全市18个区、县中医医疗服务与需求调查;对全市28000名居民进行了47项中医需求入户调查;完成了200所各级医院医疗服务情况调查以及700所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情况调查,为制定区域规划及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在整顿中医药医疗服务市场的工作中,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中的违法坐堂医疗活动和中医医疗广告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治理。严格中医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准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法规、规章,做到打建并举,为净化首都中医医疗市场和打击违法行医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01年天津市中医工作概况
为贯彻200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01年中医药工作重点任务,2001年天津市中医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调整资源,集中优势,深化改革 根据全市中医药资源的整体规划,确立天津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中医医学中心,并逐步建立3所设施完善、管理现代、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医学中心。确立天津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南开医院、长征医院等5所医院为区域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规定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病床500~700张。全市各区、县中医医院均要建设1所符合标准的中医医院,病床不少于60张,占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作为本区、县中医医疗中心,发挥中医学医疗、康复的特色,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服务功能向辖区辐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要求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须配备1名中医医师。逐步解决城市社区和农村资源相对不足的状况,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服务,鼓励引导城市中医药人员、技术向农村流动,发挥中医药资源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
组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集团),由市中医药研究院、长征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市医药科学研究所联合组成,形成以科技为先导,以临床和药品开发为两翼的发展格局,加快中医药研究和新药开发。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定岗定编、竞争上岗、逐级聘用、分类管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完成并开始实施对23个中医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中医药技术项目等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的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实行按岗定酬,按业绩定酬,拉开收入距离,优劳优得,多劳多得。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组建企业化的后勤服务经营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切实加强农村中医工作、积极推广中医医院社区服务经验 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中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将逐步建立以区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乡村卫生所中医药人员为基础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作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蓟县中医医院率先开展了社区中医服务,严格各个社区服务站的管理制度,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突出中医诊疗特色,开展适宜技术,提高社区服务站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专业技术提高的同时,尤其突出优质服务。用中医药诠释社区卫生服务“医疗、防病、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开拓中医药服务范围。社区服务站每月的总收入达到了80余万元。
3.规范中医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全市医疗市场秩序,彻底清理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营利性“科室”、“病区”、“项目”,严格禁止出租医疗用房,查处中医医疗机构中借泌尿、皮肤、感染等诊疗科目名义,擅自治疗性病的行为;依法清理药品零售企业中的非法医疗活动;制定相关规定,严格各中医医疗机构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
4.法规及规划的制订工作 《天津发展中医条例》己由市政府法制办立项,经广泛征求各部委局意见,近期将在市人大进行立项,力争早日出台。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天津市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全市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把我市多所医院建设成为立足天津、延伸三北、辐射全国的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制定了《天津市中医药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天津市药店中医坐堂医管理办法》草案,编写了《天津市中医单病种诊疗标准》等。
6.加强中医药行业思想作风建设 签定《医德医风三级责任书》,加强卫生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推行卫生监督“六公开”办事程序。继续加强医疗物价规范化管理,坚持明码标价和物价公开咨询,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查处收“红包”、不合理检查、不合理处方以及“开单费”、“回扣”等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在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积极探索从源头遏制不正之风的新途径。
7.发挥中医特色与优势,完善中医专科专病基地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国针灸医疗中心、全国中西医结合胆胰病医疗中心及中医儿科、中医急症、中西医结合危重病急救医学等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基地的建设,使其保持领先地位。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发挥专科优势,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和为患者服务的水平。全市首家中西医结合专科基地长征医院“天津市中西医结合皮肤病性病专科基地”通过了验收,6个专科专病被批准成为全国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
8.加强科技管理,鼓励科技创新 组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评估工作,确定了11个单位的24个实验室为首批登记合格实验室;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了4个三级实验室。统一印制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记录册,并下发到每个课题组,规范了全市中医药科研试验记录。在广泛调查与查阅大量有关文献资料并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完成了4000余字的“天津市卫生系统中医药现代科技行动方案”调研报告,为今后卫生系统开展中医药现代化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起草了《天津市卫生局2001年度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资金招标指南》并组织招标工作,共有46项中医中西医结合课题立项。组织全市部分专家对1999~2000年立项的52项中医中西医结合课题,采取课题负责人以答辩形式进行汇报,立项课题基本能按计划进度实施,匹配经费到位,收到良好的效果。积极组织申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药开发专项基金”项目、以及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初审和申报材料的审查报送工作。
9.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人员素质 实施了旨在培养学科带头人的“311人才培养计划”。与天津中医学院联合举办西医学习中医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举办了中医急症骨干培训班,完成了2000年度中医药专业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10.提高行政领导素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院长培训 举办了医院管理高级研修班,邀请著名专家、教授讲授有关政策法规、行政管理、医院管理、科研管理、医疗质量认证等内容,采取授课与研讨相结合,经验交流与考察相结合,提高了医院行政领导的素质。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主办了全国中医医院管理经验交流会,各省(区、市)中医医院的院长介绍了改革、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并探讨现代化医院管理理论和方法在中医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天津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介绍了其先进的管理经验。
11.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发挥《天津中医》《天津中医药情报》的窗口作用,推进省、区、市间的学术交流。调整《中国中医药报》天津记者站,找出工作差距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彻底扭转工作不利的局面,最大限度活化本市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使天津记者站能充分发挥宣传天津中医药的作用。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在《中国天津》节目中开辟 “民族医药”专栏,进一步扩大交流渠道,加强与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吸引外资,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鼓励专家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赴法国进行中医药科技领域交流。
                                       (天津市卫生局中医处)
2001年辽宁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辽宁省中医医疗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医院内涵建设有了新的进展,科研教育工作展现出新水平,使全省中医工作在“十五”计划起步之年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1.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有关医改配套文件精神,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使中医医疗机构改革有了良好的开端。全省93%的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完成了分类管理工作,共撤销分支机构40个,撤销承包科室145个。
鞍山市卫生局在全省第一个组建了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县(区)中医院为成员的鞍山市中医医疗集团。集团以经营管理和医疗技术为纽带,以发挥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提高、丰富中医药理论为根本,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新型的、具有鞍山特色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2001年5月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等来我省考察,听取了省卫生厅关于三项制度改革及全省中医工作汇报;召开了部分中医院长参加的医改、医保两个座谈会;实地参观了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6家医院,并深入到沈阳市皇姑区、新民市了解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情况。对我省中医药界的领导能够正确认识三项制度改革给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我省近几年来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医疗保险在全省普遍推开,大部分中医院的门诊量一度下降明显,使中医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是,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不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改变经营理念,注重管理和服务,加强内涵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注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中医院的各项社会指标和经济指标比上一年都有了一定的进步。据2001年全省中医医疗机构统计报表显示,除门、急诊量比上一年略有下降以外,住院人数增加了25735人次,床位利用率增加了4.86%,业务收入增加了7897万元,人均收入达到了4.32万元,首次突破4万元、医疗设备总值达到4个亿,增加了3157万元。
2.医政工作 中医专科(专病)工作上了新台阶。从25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中进行遴选出中医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10个专科(专病)向上推荐,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采用双盲法终审,有9个专科(专病)被确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出台了《辽宁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标准(试行)》,各市卫生局对创建示范中医科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评选,并进行了业务指导。各综合、专科医院对此项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认为这是在新形势下,加强中医行业管理,促进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发展的有效措施,提高了中医科在医院的地位,同时也增强了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经组织专家按《标准》对申报的中医科进行评审验收,5所综合医院、4所专科医院的中医科被省卫生厅批准命名为“辽宁省综合、专科医院重点中医科”。
加强农村中医工作, 2001年共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医疗扶贫行动。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共派出医疗队168个,派出人员1680名,入户诊疗4732户,诊治病人39452人(其中疑难重症2249人,常见病37203人),投入经费共230万元。根据辽宁省“十五”卫生规划,结合实际,借鉴以往的工作经验,按照各级对口和重点支援县中医院的原则,以技术帮扶为主,要求各支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做到有年度工作计划和五年规划,工作目标。注重县级中医院的龙头作用,以及人才培养,委托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举办了第二期县级中医院技术骨干急症培训班,免费为基层培训技术骨干14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对新民、庄河市、建昌县3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进行了检查,并全部通过了检查评估。
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深入。有14个市全部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区人口覆盖率达50%。其中13个市达到了2001年卫生厅在目标责任状中规定的“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运用中西两法开展社区医疗服务,80%以上经过培训的社区医生能够掌握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指标。沈阳市皇姑区作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试点单位,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为确保中医药有效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在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审批制度中加入了鼓励中医药参与的措施,要求各医院在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时必须配备足够比例的中医药人员,配备50余种中成药、150种以上中药饮片和一定数量的针灸针、火罐,卫生局拨专款为服务站配备中药柜,西医人员必须在短期内接受中医药理论知识培训,培训经费卫生局承担50%。这些措施为中医药真正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委托,结合皇姑区的实践经验,年底前我们完成了《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的起草工作。
3.科研和教育工作 中医药科技工作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提高临床疗效为中心,加速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了项目制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行业、多学科参与中医药研究的新局面;科研方向实现了战略性的转移,重点加强了中医药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和研究条件的建设,紧紧围绕中医临床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拓展中医药防治疾病的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成果,促进了临床诊疗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中医人才培养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不断探索教育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步伐不断加快,重点突出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及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培养。
完成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科研单位严格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验室评审标准,认真做好二、三级实验室验收前期的准备工作。并针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结合具体工作做了详细解答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已有13个三级实验室、6个二级实验室初步具备了接受验收的资格。
“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项目经科技部批准,作为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于2001年正式启动实施,全省共有4个项目中标,2001年共获资助55万元。
完善中医适宜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项目的补充工作。入围项目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对技术路线、临床测试指标等关键问题均提出了参考意见,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项目的修改,使该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依据学科分类,全省共推荐82名学术带头人,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教专家库,为进一步强化和发挥中医药科教专家的作用,奠定了前期工作基础。
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连续举办了4期中西医急诊医学培训班,来自甘肃、宁夏、湖南、湖北、河南、河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安徽、重庆、海南和成都等13个省(区、市)百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4.中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001年中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印发200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1]5号)和《关于开展2001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1]119号)文件精神,以建设高素质的中医专业技术队伍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确保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卫生厅中医处)
2001年吉林省中医工作概况
1.适应医改需要,中医医疗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省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切实转变职能,依法行政,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了对中医药机构的宏观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卫生厅制定的《医院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医疗机构的特点,增加了中医药方面的指标。对5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集中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系统内作了通报。全面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在多数中医院实行了“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实行了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整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并积极探索中医药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全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培养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加强专科(专病)建设,认真开展专科(专病)新项目、新技术的引进工作,有19个中医专科(专病)医疗中心和建设单位的医疗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省中医院脑病科、白内障、心血管科,省中医中药研究院肺病科、吉林市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便秘科等5项专科(专病)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计划。中医医疗机构多数加强了急诊科室的建设,增强了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
2.农村中医药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公主岭、榆树、和龙、洮南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按照建设周期,公主岭、榆树市达到了建设目标,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龙、洮南市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按计划进展顺利。
3.中医药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步伐加快 全省中医药科研人员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项,国家科技部重中之重项目2项,国家1035工程项目2项,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开发”项目3项,省部级研究课题85项。由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牵头负责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项目“中药材质量标准的研究”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经评审有54个实验室被确定为吉林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有17个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申请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长春中医学院的药理实验室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规范化药理实验室建设单位,并通过了中期评估。
省第二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继承人通过3年的跟师学习,35名继承人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为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起草了《吉林省中医药师承管理办法》,现正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待下发执行。省中医院的中风病和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的药理2个学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局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4.民族医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加大了民族医药的文献研究与整理和重点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1个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和6个民族医药文献整理项目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项目和研究计划。延边地区的中医医院院长参加了西部中医医院院长管理培训班。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张奕斌)
2001年上海市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上海市中医工作以提高中医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以低廉的价格提供较优质的中医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二、三级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开展以技术为纽带进行医疗机构的联合、重组、托管,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中医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到中医全行业管理,制定了《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五”计划》。
1.医政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召开了“21世纪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分析了新形势下中医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上海市中医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对龙华中医医院集团建设运行情况及松江方塔中医医院托管的办院模式进行跟踪调研和探讨,对随上海中医药大学搬迁一家附属医院的方案进行论证。召开了2001年上海市中医工作会议和市中医医政工作会议。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实施了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放心药房”’和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的二期共同建设。制定了《综合性医院示范中医科(第二周期)建设标准》,新增加7家综合性医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单位,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了全市中医工作。抓好中医专科(病)建设,完成56个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制定《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科中期考核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进行评审,上报13项。完成了中医特色专科工作量的调查汇总和分析工作。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为体现中医优势,实施第二批中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研究,经专家评审有21项立项。建立上海市中医药资源运行情况信息库,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闸北区中医融入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召开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会议。
2.科研工作 重点加强对正在实施的三项重大研究项目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诊疗科研项目的动态管理,确保顺利进行。加强对中药新药研究开发工作,对2000年入选的14项院内中药制剂临床验证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技术项目6项,入围3项。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通过上海市卫生局科研成果鉴定12项。
召开了五年一届的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五届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理事会。
3.中医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多种模式培养中医高层次人才的工作,为30名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临床科研培养对象每人落实中医、中西医结合导师2~3名(包括外地导师)。在调研的基础上,经层层选拔,23名医德高尚、有一定中医基础的高年资主治医师入选中医小科紧缺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完成了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无学历中医从业人员有关医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继续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局批准,2002年全市有28个中医项目获准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17个中医项目获市级继续教育项目。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处 刘文选)
2001年江苏省中医药工作概况
    2001年,江苏省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知道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合理调整卫生资源,注重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泰州、连云港、镇江等5市(县)对部分中医院进行资源重组。继昆山市之后,徐州市、南京市玄武区分别组建中医医疗集团;4所政府亦非营利性中医院分别采取卫生局委托管理、合作经营以及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等形式。全省具以上中医院普遍开展病人选择医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全省普遍推行院长负责制,一些医院实施全员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多数医院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办法。昆山市中医院等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初步建立了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机关依法监督的用人机制。无锡市中医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积极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通过招标形式,将卫生保洁、洗净、环境绿化、医院保卫等后勤服务转为社会提供。各中医医疗机构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极开展社区中医服务试点,开设家庭病床和居民就医绿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各中的作用。
    根据《江苏省卫生事业十五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全国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结合江苏省中医药实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制定下发了《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会同省发展计划委员合,编制下发《江苏省中医机构“十五”建设发展规划》,其中包括医疗、教学、科研等各类中医机构86个。2001-2002年度全省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立项 72项,分两年拨付科研经费150多万元。有4项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针灸学等8小学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省中医药研究院现代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期工程于2001年10月通过省科技厅评审验收,总投资1500万元的二期工程通过论证正式启动。积极参与省卫生厅“135”工程建设,构筑卫生人才高地。全省有8个专科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行列,省中医药局拨出85万元专款用于资助17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的建设。中医药教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连云港中药学校于2001年10月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成为全国11所重点中等中医药学校之一。中医药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在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圳的基础上,组织了第一阶段理论考试。委托扬州大学医学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分别举办中学西和西学中班。充分发挥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学术团体和全国中医临床中心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活动。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医疗气功协会和《江苏中医药》编辑部进行体制改革,实行合署办公。坚持将中医药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对已经取得全国和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的单位,加强指导和巩固。对正在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单位,加强检查督促,将创建工作纳入当年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常熟、宜兴、金湖、金坛、江宁等5具(市、区)通过了省级评审验收,使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增加到18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7个,靖江市、常熟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创建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苏北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启动实施为期5年的第二轮帮扶计划。对象为苏北地区 11家人均业务收入不足 5万元、专业设备总值不足200万元、中医专科特色不明显的中医院,由省中医药局、市卫生局、薄弱中医院所在县政府和薄弱中医院按1:1:2:3的比例投入资金,资金全部到位将超过5000万元,同时与1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中医院进行结对,通过5年时间,促使薄弱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院标准,力争50%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的建设标准,每个医院具有1—2个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3—5名优秀中青年技木骨干。加强对医疗广告的审批管理,使一些医疗机构广告宣传夸大、失实的状况有所改变,虚假广告泛滥的局面有所收敛。根据《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多数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为中医机构的建设发展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并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全省中医机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卫指导,在提高医疗技术质量,增强综合服务能力的同时,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涌现了一批省、市、县先进集体,昆山市、姜堰市等中医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
(江苏省中医药局综合业务处)
2001年浙江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浙江省以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中医医院机构改革为重点,狠抓医疗、科研和人才培养,继承与发展并进,建设与管理同举,中医药事业有了新的进步。
1.主动适应医改形势,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及改革取得新进展 为了进一步贯彻卫生改革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有关配套文件,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的制订,组织学习医改政策,召开全省中医医院院长会议,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与措施。全省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及机构改革有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
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以技术、资金、管理为纽带,实行资源的优化与组合。省中医院以优惠条件将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整体兼并,解决了省中医院占地狭小,医疗用房严重不足的困难,又使建成二年而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的杭州十院得以发挥作用,解决了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周围人群的就医困难问题。海宁市中医院合并了海宁市肿瘤医院和海宁肿瘤研究所;江山市中医院合并了江山市眼科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兼并了椒北中心卫生院,成立章北分院。通过技术、资金、管理的整合,使合并后的医院在技术力量、综合功能、资金利用、服务辐射范围都有明显的优化与增强。同时,全省有相当一部分中医医院发挥自身优势,与当地卫生院进行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联合,提高中医医院的综合功能,带动卫生院的发展和业务人员水平的提高,方便群众就医。三院资源重组后的省立同德医院在开拓医疗市场、开展中医药科研等方面有明显进展,医疗收入比去年增长一倍。
以形成竞争机制为目标,深化医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全省大部分中医医院都在人事和分配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行全院聘用合同制及待岗、待聘、内退制,实行医院绩效工资制等;积极开展病人选择医生、医生选择护士的探索。这些实践与尝试,使医院工作有了新的起色,更重要的是,通过改革逐步使广大职工打破了铁饭碗的旧观念,激发起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全省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已全部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落实一日清单制,保障病人的知情权。
2.以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为主线,狠抓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的建设 启动了省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有20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及5个重点扶持学科列入厅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中医内科基础和中医消化内科已被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选送的中医肾病、中医脑病等10个项目全部列入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九五”期间确定的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点进行了验收。其中呼吸、脾胃病、乳腺病,妇科、骨伤等专科专病都取得了明显的建设成效。在验收的基础上,正式批准17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中心挂牌。制定下发了《浙江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并组织新一轮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确定了25个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各地的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也有较大发展,58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已成为当地临床的优势专科。针对大部分中医医院已具有相当的急救能力,在全省开设了中医院96120急诊服务专线。
3.加强科研管理,提高中医药科技水平 与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加强沟通与联系,共同参与浙江省中药现代化工程指导意见的制订。组织省内中药研究和开发的优势力量,协调省医学科学院、省中医药研究院两家联合成立浙江省中药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加强了对中医药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通过专家评审新立重点开发项目6项,至此,中药重点开发项目已达14项。
中医适宜诊疗技术项目申报工作取得成效。组织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15项,入围项目9项,中标率在全国5个试点省中名列前茅。
中医药科技成果逐年增加。2001年共收到申报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奖的科研成果44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奖项目为25项,其中一等奖3项。组织申报了2001省科技进步奖,有9个项目获奖,其中二等奖2项。
4.以培养人才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素质 举办二期中医医院院长学习班。来自全省57所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院长和有关行政管理干部共112人参加学习。省卫生厅与人事厅共同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中药师)评选管理办法》,经专家和评选委员会评审,共确定25名名中医(药)师人选,并报省政府批准。加强了高层次及农村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绍兴市与宁波市卫生局与高等医学院校联合举办在职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研究生班,为加快调整中医院人员结构打下基础。针对农村中医药人才普遍学历较低,技术水平不高,同时大专毕业生引进困难的实际,立足于对现有人才的培养与提高的途径,继在桐乡、萧山兴办农村中医大专班后,又在常山组织83名中医药人员进行大专学历的教育。对全省2860名中医药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举办了急证、医院感染控制等学习班,开展继教项目47项。
5.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 继续以建设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抓手,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在抓好全省第二批及第三批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工作的同时,实地考察并选择了湖州市长兴县和温州市平阳县作为新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建设单位,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了申请,并获得批准。目前全省在建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3个。
兰溪市、桐乡市是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建设单位,中医药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中医药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验收,被正式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全省已有5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组织中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以“政府引导,自愿结对”的原则,组织了4家经济基础较好、技术力量较强、专科特色明显的县级中医医院,对口扶持发展困难、技术薄弱的4家山区及贫困中医医院。
6.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水平提高 省中医院制订了“安全防范措施”等文件;丽水市中医院制订了质量检查标准;嘉兴中医院承担对中医院的质量考核等;金华、奉化市等中医院开展了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论证,这些措施对于提高医疗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将医院感染质量的全面检查列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对全省25家重点建设中医院的检查结果表明,各中医医院对该项工作已经引起了重视,基本建立了规章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较前几年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对省级中医院进行了全面的医疗质量检查。
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组织全省进行了新《中医病案规范》的学习,对全省下一步贯彻执行《中医病案规范》达成了共识,目前各中医医疗机构均已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全部使用新的《中医病案规范》。下一步,为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我们正酝酿中医电子病历的研究与使用。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01年安徽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安徽省中医工作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1.《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出台 200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并于200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使安徽省中医事业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认真宣传、学习、贯彻《条例》,省卫生厅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2.安徽中医事业“十五”发展蓝图绘就 在总结全省中医药事业“九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思路》和《安徽省卫生事业“十五”计划》,并多次征求有关方面的专家意见,省卫生厅制订并印发了《安徽省中医事业“十五”计划》
3.中医专科专病建设迈上新台阶 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内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的针灸科、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肝豆病等5个中医专科专病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局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岳西县、霍山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4.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2001年底,省卫生厅专门召开了全省中医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全省中医医疗机构近3年来发生的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情况及当前医疗安全的形势,分析了影响医疗安全的原因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提出了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对策和措施。给各中医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增强了忧患意识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意识。
5.中医人才培养步伐加快 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委托省中医专科专病中心举办了中医外科、中医儿科等中医专科专病培训班,免费为县、乡卫生机构培训中医专科专病及急诊人员115名,其中中医外科(皮肤、肛肠)58名、中医儿科33名,由厅出资选送24名到全国中医急症中心进修深造,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培训100名农村中医药人才的目标任务。组织了对全省首批确定的105名中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参加考核94名,其中公派出国和外出进修4名,申请中止学习的7名;在参加考核的94名中,获得优秀等次的10名,合格76名,不合格的8名,总合格率为91.5%。
6.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力度加大 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于6月份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23所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进行中医病案质量督查、中药饮片质量抽查、中医专科特色调研和执业行为检查。
                                    (安徽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
2001年福建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福建省中医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大力推进中医药改革 全省各级中医机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投身三项改革,增强做好中医药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认真总结“九五”全省中医药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中医事业“十五”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第二期全省中医院长管理学习班,聘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管理学教授前来授课,并专题报告了台湾医疗机构管理情况。部分中医机构在认真调查本地区中医药资源与中医药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中医药资源的整体优化,积极探索联合共建中医医疗服务集团,优势互补,扩大服务半径,使患者就近便可接受到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有的中医院积极研究制定能够更好地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技术服务的制度和措施,成立了社区办,建立了社区网络,入网人员逐年增加,服务范围逐年扩大,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了中医药的作用。组织召开了省属中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研讨会,进一步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创立品牌,适应并服务于三项改革大局。不少中医院成本管理观念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2.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努力增强中医院整体实力 自1996年启动的第一批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初见成效。通过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布点和自建并举、优胜劣汰等滚动式管理,已有省人民医院的肾病等11个专科通过验收,达到第一周期建设标准。筛选确定了中西医结合糖尿病专病等13个项目列入第二批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并已开始启动(其中4个项目为立项不资助)。列入第四批等级医院建设计划的20所中医院,已有南靖、漳州芗城区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顺利通过验收。至此全省共有 50所中医院达到等级医院建设标准,占总数的 63.29%。中医护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全省中医院开展整体护理病区增加到93个,平均每个病区开展辩证施护病种5种。整体护理的形式也丰富多彩,范围已从病区扩展到手术室术前访视、术中陪护、术后随访等手术温馨护理及门诊部导诊、询医问药等服务领域。
3.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中医药工作 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以上杭等7个县为样本的“福建省农村中医药工作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全省今后若干年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提供客观依据。首批7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取得进展,先后投入建设经费780多万元,对县级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室、中药房、中药库等进行改造建设,改善医疗环境;7所“龙头”中医院共有医疗设备总值1598.35万元,平均每所 228.34万元,比 1999年底的 1241.44万元增长4.58%;收治住院病人14383人次,平均每所收治2045.71人次,比1999年底的11857人次增长21.30%;年业务收入5428.44万元,平均每所775.49万元,比1999年底的4158.35万元增长30.54%。乡镇一级中医工作得到加强,卫生院恢复了中医科,不少乡镇还建成2个以上中医专科,并通过对中药房、库、柜的改造与建设,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有了很大的改观,增强了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同时注重培养人才,积极推广农村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不少县区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当地传统医药经验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努力发掘中医药有效疗法并加以提高;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筛选出9项符合当地需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集中办班、专家下乡指导、个别培训等形式进行推广。委托福建中医学院举办第二期为期八个月的“乡村医生中医理论与临床提高班”,来自8个“创先”县53个乡镇卫生院的54名学员参加学习。针对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委托省中医药学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农村常见病中医诊疗》、《中医科普选编》。确立尤溪等9个县为第二批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上杭、尤溪、云霄3个县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在罗源县召开“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中期评估总结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首批7个县区开展农村中医“创先”工作经验,部署第二批“创先”工作。
4.以科技兴医为先导,加速中医药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 抓紧实施7个省级重点科研项目,下属34个子课题已正式发表论文5篇,申报省卫生厅青年课题1项,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药开发基金项目 1项。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多项,中标项目101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18项,发表论文2028篇,出版专著40部,引进新技术、新成果400多项。“中药药理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通过专家组评估检查,达到国家二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标准。继续加强“福建省中医药文献信息检索中心”的建设。制定并实施《福建省中医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福建中医学院中医骨伤学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第一批局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获得30万元建设经费。组织申报2001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6个项目入选,比去年增加33%。审批下达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12项,600余名参加培训。组织修订了福建省中医临床住院医师10个专业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福、厦、漳等试点单位11名中医住院医师首批取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认定了省人民医院、厦门市中医院、漳州市中医院3家作为首批向社会接收中医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对象的医院。抓紧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共选派6名青年中医骨干攻读博士研究生课程,40名青年中医骨干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其中15名为全脱产学习)。制定了“福建省中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十五”首批培训人选共103名。积极开展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工作,委托福建中医学院举办首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接受培训学员110名。继续重视并加强对中医药护理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工作,委托省中医护理专业委员会举办“护理新进展及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急救护理培训班”,有72名中医护理骨干参加了学习。80所中医院全年共选派各类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培训达1163人次,投入培训经费34l.28万元。
5.加强法制建设,清理整顿医疗市场秩序  完成《福建省发展中医条例(讨论稿)》第三稿,并发给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认真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举办全省中医类别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培训班。组织55岁以上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认定实践技能考核。组织开展对医疗气功人员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清理整顿工作。
6.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福建中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先后共选派31人次赴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德国、奥地利、芬兰、瑞典、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交流、讲学、进修、医疗、咨询、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同时接待了德国、芬兰、瑞典、丹麦、台、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批300多人次的海外友人来院参观、交流、旅游、治病。此外,福、厦、漳、泉等地的中医机构也积极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第六届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在德化顺利召开,300多位代表参加研讨会,其中来自东南亚地区的海外人士60多位。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处)
 
2001年江西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江西省中医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1.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改革途径 召开全省中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中医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今年中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省各级中医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改革途径。并在九江市召开了全省二甲以上等级中医医院改革工作会议,学习九江市中医院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化全省中医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了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根据中医院的服务方向,功能定位,从目前各地中医院申报登记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中医院申报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项工作的启动,将促进中医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全省各级中医院以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已经或正在全面推行。省中医院和九江、赣州、吉安、新余等地的部分中医院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推行以“全员聘用、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明确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对竞聘岗位和竞聘人员范围、考核组织、聘用结果实行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富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增强了全体员工的竞争意识,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认真抓好中医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工作。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县及县级以上医院实行“药品收支节余全部上缴、合理返还”的管理办法。为适应这一改革,全省各中医院加强了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药品收入比例。据统计,全省98所中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约为57%,比去年略有下降。同时,为规范药品的购销行为,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保证药品的质量,省中医院、赣州市等部分中医院积极参与了药品集团采购试点,省中医院今年还被推选为省直医院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
2.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江西省发展中医条例》于2000年8月1日起颁布实施。在实施的一年时间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宣传,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中医事业的关心支持,为中医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的《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以及《江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医处在多次调查研究、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中医事业“十五”规划》,并逐步组织实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要求,我省从2000年始对全省从事中医人员进行了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受理材料包括中医师承约1.3万份,通过执业中医医师资格认定约1.2万多人,今年重点是对有学历无职称和行医25年的中医人员进行了评审认定,规范了全省中医队伍。认真组织了今年的执业中医医师考试工作,927人参加了全省统一进行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1249人参加了全国统一进行的医师资格考试。
全省各级中医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整体部署和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对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规范了中医医疗广告的发布,禁止刊播虚假中医医疗广告,防止医疗欺诈行为。
3.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促进行业自身发展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协作,江西省中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九江市中医院、鹰潭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岳阳医院、龙华医院建立了协作关系。与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中医院的协作正在洽谈中。
在新余市等34所中医院开通了“96120”急救电话,既充分利用了已有的卫生资源,增加了新的医疗急救队伍,又可以进一步提高中医院运用中西医结合和现代医学等方法和手段处理危急重症的能力。
公布了第一批省级示范中医院、专科(专病)中心基地名单。“九五”期间,曾先后在全省确定了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7所中医院为江西省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在38所中医医院内确定了47个“江西省中医专科(专病)、中西医结合急症医疗中心、中药制剂基地”建设项目。几年来,各单位认真按照建设项目标准要求,争取当地政府和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树立了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了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完善了就医环境和诊疗设备,强化了人才培训和内部管理,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了我省中医临床特色和优势,起到了典型和示范作用。经省卫生厅审核,确认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7所中医院达到了示范中医医院标准,江西省中医院等29所中医医院内的34个建设项目达到了专科(专病)中心基地建设标准要求。
继续抓好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工作。余干县、乐平市、定南县中医院今年又上新台阶,列入了“二甲”行列。至止全省共有54所等级中医院,其中“二甲”中医院48所,“三乙”中医院4所,“三甲”中医院2所。截至年底,全省98所中医医院固定资产达6亿多元,设备总值达3亿元,业务收入达5.8亿元,人均业务收入4.4万元,住院病人15.2万人次,年门诊量560万人次,五项指标均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15.4%、30.4%、13.7%、14.9%、10%,其中门诊量略有下降。
加强了中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对全省中医医院进行了中医病案规范培训的基础上,又在宜春市举办了中医病案规范培训班,主要对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主任进行培训,并要求中医科主任回单位后对本单位的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经过这样一级对下一级的培训,全省中医药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此外,还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部分专科病案的书写规范,为专科建设的发展和医疗质量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4.实行科教兴医战略,中医药教育、科研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江西省第二批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15位继承人,已顺利出师,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均获得荣誉证书和出师证书。省级师承工作自1999年进岗,现己进入后期教学阶段,进展顺利。完成了第二批138位名中医的评选工作。
加强和规范了中等中医药教育。江西省中医药学校经过3年的建设于今年4月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验收,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8所重点中医药学校之一。同时,配合厅科教处下达了江西省乡村中医生专业设置标准,并依据此标准对全省2所中医药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进行认定,余干中医药学校允许继续招生,达不到标准的高安中医学校禁止招生。
加强了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配江西省的第二批16名县(市)级中医院急诊技术骨干赴上海、广东等地进行培训计划已经全部完成。江西中医学院中药制药学及附属医院中医内科呼吸学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为提高全省中医药科研水平,对历年来的中医药科研课题进行了清理。15年间,共列入省中医药科研课题378项,投入经费160.7万元,结题130项,鉴定80余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6项,国家部、委、局级科技奖11项,江西省科技进步奖34项。现所有课题资料已全部整理归档。下达了2001年中医药科研计划,共资助中医药课题26项,资助科研经费15.7万元。通过中医药科技成果鉴定3项。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对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工作进行了布置,2002年将在全省范围开展该项工作。
5.切实抓好农村中医工作 宁都、金溪县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试点县的验收。全省现已有4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万载县、南康市、南昌县、新建县今年又列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到目前为止,已有10个先进县(市)正在建设中,位居全国第一。召开了全省农村中医工作会议,并组织代表实地参观了宁都县,学习交流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经验和做法。
                                  (江西省中医管理局 张欣霞)
2001年山东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山东省中医药事业在原有基础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1.中医药机构改革继续深化 根据省政府关于省直属科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组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的方案,上报待批。济南、德州等市进行了组建中医集团的尝试。济南、淄博等市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已取得实际效果。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进展顺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病人选医生和药品收支两条线改革开始实行。部分中医医院还努力探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并迈出可喜的步伐。山东中医药大学附院作为全省试点单位,整体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提高了现有资源利用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
2.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及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全省已建成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2个,并又确定了18个省级和6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泰安、莱芜、济宁、枣庄等部分市也确定了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2001年与1997年相比,全省12个重点中医专科门诊量由日均 120 人次上升到130人次;住院病人数由年均1040人次上升为1391 人次。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和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3.农村中医工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农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农村中医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召开全省农村中医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今后农村中医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临沂、潍坊、烟台、聊城等市把中医药工作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中医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章丘、高密、平邑、黄岛等4个县(市、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先进县,曲阜等5个县被确定为创建单位。莒县等6个县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蒙阴等14个县被确定为创建单位。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适宜技术整理推广,编写了《乡村医生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系列教材》。
4.中医药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果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和文登整骨医院“中医骨伤科”等3个学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启动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管理工作。加强中医药科技攻关研究和创新,新立项的攻关和发展计划项目89项,新列入国家计划项目3项,省部级15项;22项中医药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青岛、济南、淄博等市制订本地区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并拨出专项经费予以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当地中医药科研工作的开展。
5.中医药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以院校教育为主体,以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山东中医药大学调整内部教育结构,扩大本科以上招生比例,去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356名,博士生28名,本科生1277名。山东省中医药学校新增了中药、针推专业五年一贯制高职班。与省教育厅联合成立了“山东省中医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申请作为山东中医药大学和中医药学校临床教学基地的15个单位进行了考察评审和认定。成立了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举办省级继续教育项目20项,培训人员近2000名。
6.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日趋活跃 省中医局以威海为基地,组织中医医院管理人员赴韩国考察学习。山东中医药学会继续保持与瑞士的中医医疗合作。山东中医药大学新招留学生47名;开展了与美国、英国中医药科技项目的合作研究;附属医院在英国和德国开设了中医合作医疗点。各市、各级中医机构还邀请国外专家前来进行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对外交流的领域进一步扩大。
7.中医药法制建设继续加强,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中医条例》,保障和促进了中医药的改革与发展。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加强中医全行业管理,在强化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准入要素监管的同时,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医疗机构。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以“一满意、四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全省县以上医院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等7所中医医院被评为先进单位。                
                                (山东省中医管理局   贾青顺)
2001年河南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河南省中医系统认真落实江总书记在九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教育医药卫生界联组会上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化改革,狠抓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和农村中医等工作,全省中医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中医事业“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截止年底,全省共有中医机构178所,其中科研机构3所,高等教育机构1所,中等教育机构3所,中医医疗机构171所。中医机构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0.8亿元,其中医疗设备总值3.95亿元。中医事业费支出219099.9万元,其中省直属机构27608.5万元,市县机构191491.4万元;省下拨市、县专款600万元。
1.中医机构医改工作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在财政专项补助、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调整和区域卫生规划中,对中医工作实行倾斜,加大了对中医事业的投入,中医机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进一步改善。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4万平方米的新病房楼建设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已封顶,累计投入5329万元;郑州市、濮阳市、光山县、罗山县、荥阳市、太康县等中医院的病房楼或门诊楼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巩义市、伊川县、睢县、博爱县、泌阳县、商城县等中医院的病房楼或门诊楼正在建设中;信阳市等中医院的病房楼建设工程已列入当地政府今年的基建计划。濮阳等省辖市在制定本地区域卫生规划时,认真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重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中医特色诊疗技术项目收费标准。中医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海会议和青岛会议精神,主动参与三项改革,开展了“病人选医生”活动、住院病人“一日清单”、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药品收支两条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工作,并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2.中医专科建设工作 省中医管理局在对全省50多家中医院的专科建设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进一步理清全省中医专科建设的工作思路,探索最佳办院模式。调整全省骨伤科建设协作网络。制定并实施《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方案》《河南省中医特色专科奖励方案》。以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为基础,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11个,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的心血管病、周围血管病、肛肠专科,省中医院的帕金森病、肿瘤专科,洛阳正骨医院的骨伤科,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的高血压病,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的大肠病等8个专科或专病已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河南中医学院的方剂学、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的儿科、省中医药研究院的心血管内科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3.实施“四类人才”培养计划 开始实施“四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继承型高级中医人才、中西医结合临床专家、外向型中医药人才和乡镇卫生院名中医。第一批继承型人才28名培养对象完成了6个月的强化理论培训,全部通过考核,进入跟师学习阶段。选拔了第一批乡镇卫生院名中医培养对象219名,首期培训班79名完成理论学习,已进入临床进修。
4.农村中医工作 孟州、温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南阳市积极推广邓州市农村中医工作经验,全市9家县级中医院的中医指导科和85家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室达到建设标准,成为全国仅有的3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单位之一。截至年底,全省已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2个,正在建设的有6个县(市)和1个省辖市。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751”计划,选拔了30名县级中医院急症技术骨干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培训。3所中医药学校继续举办农村青年中医班,去年为农村输送实用型全科医生485名。全省各市按照《河南省乡村中医培训工作考核及奖励方案》《河南省乡村中医培训考试大纲》要求,认真开展乡村中医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5.中医全行业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中医条例》,积极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医疗秩序整顿中,对非法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治理,对非法中医医疗广告、性病诊疗活动和非法外聘人员、承包科室等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初步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组织有关部门对省内医疗气功进行了治理整顿,得到省委有关部门的肯定。完成了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对126所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在《河南日报》予以公告。依法为2300余人颁发《医师资格证书》,为6000余人换发了《护士执业证书》。
6.中医药科研工作 依托洛阳正骨研究所建设的省中医骨伤工程技术中心通过省科技厅验收,并被正式命名。该所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研制的“正骨遥控智能机器人”进入临床实验阶段,并成功进行了世界首例机器人正骨整复手术。洛阳正骨医院附属的洛正制药厂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厂新增“400万盒筋骨痛消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被省政府列入“十五”期间中成药优先扶持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省中医药研究院的“蝉蜕止咳颗粒的研制”列入2001年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该院研制的“益心补肾生发片”获转让费400万元;附属奥林特制药厂通过了GMP认证。全省有11项课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临床诊疗技术整理研究项目招标中中标,数量居全国前列。向省科技厅推荐200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36项、推荐2001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22项。组织鉴定科技成果13项。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2001年湖北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湖北省中医工作在医疗体制改革、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进步。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视察我省 余靖局长和孙塑伦司长分别视察了我省的部分中医医疗机构,在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工作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及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始终坚持中西医“共同发展,互相补充”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药学的特色优势与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提高学术水平和临床防病治病能力等方面作了重要指示。
2.召开了全省中医医院工作现场会 省卫生厅在鄂州市召开了全省中医医院工作现场会,各市、州分管中医工作的局长、中医科(处)长以及各级中医医院院长参加了会议。王少阶副省长在肯定了鄂州市中医院改革成功的经验和开拓性的发展思路后,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从加强领导,振兴中医;继承传统,发挥优势;深化改革,提高效益;加强管理,加快发展等四个方面来加快中医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并始终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才会有出路。李建明副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全省中医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全面推行“病人选择医生”的改革,促进医德医风的进一步改善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要扩大“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门诊收费查询制度的实施范围,增加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让患者放心。
3.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第二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过近4年的努力,按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经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检查验收委员会验收审定,程如海等32名继承人圆满地完成了学业,获准出师。
4.“十省市中医医疗需求与服务调查”工作 我省作为全国10个样本省市之一,参加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的“中医医疗需求与服务调查及在人民健康中的地位作用研究”项目,通过调查,基本搞清了我省城乡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量,掌握了现有中医药资源的配置情况,中医药提供的服务利用及其效率,为评价中医药在人民健康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宏观依据。
5.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 省卫生厅在公安县召开了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座谈会,7市县的代表介绍了各地农村中医工作的情况,并交流了经验。目前,全省有4个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通过了验收,1个国家级、2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建设单位正在建设中,该项工作将对我省中医事业的发展起辐射作用。
6.中医药技能及理论知识竞赛 省卫生厅在鄂州市举行全省中药技能及理论知识竞赛,对弘扬传统的中药炮制技艺、继承老中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和理论水平,推动我省中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7.加强中医内涵建设 分别制定出台了《湖北省知名中医评选办法》《湖北省知名中医专科评审办法》《湖北省知名中医医院评审办法》。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并使其形成优势,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提高中医队伍的整体素质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的能力,促进中医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8.中医科研工作 省卫生厅在武汉召开了由部、省属医药院校、中医药科研机构的领导,以及市、州中医医疗机构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科研科长等参加的省中医药科研工作座谈会,总结“九五”期间中医药科研工作,布置了下一个时期中医药科研工作任务。下达了湖北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26项,鉴定科研成果8项,成果档次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湖北省卫生厅中医处)
2001年湖南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湖南省现有中医机构125个,其中各级各类中医医院118所,中医药院校5所,中医药科研院所2所;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3.6万人,其中列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25名,省级名中医药专家50名,高级中医药技术人员2000余名,有中医病床约1.5万张,达到全省每万人口2.4张(全国平均为2.1);95%以上的综合医院开设了中医科和中医病床。
1.中医工作继续实施目标管理 召开了全省市州卫生局中医科长及省直中医单位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2001年全国中医药厅局长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重点交流了各地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落实有关中医政策及中医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情况,安排部署2001年全省中医工作,下发了《湖南省2001年中医工作要点》及《湖南省2000-2001年度各市(州)中医工作考评标准》,明确工作重点。并召开了全省中医工作会议,总结“九五”期间全省的中医工作,表彰了全省中医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明确“十五”期间中医工作的思路和任务,部署2002年全省的中医工作,制定下发了《湖南省中医事业“十五”计划》。
2.中医医疗机构改革不断深化 全省大多数中医医疗机构加大了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力度,转变服务模式,开拓服务领域,步入了以质量效益为主的内涵发展的轨道。如郴州市、衡阳市等中医医院在医院内部全面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浮动工资制,切实加强了医院的管理,显著提高了医院的两个效益。湖南中医学院附二医院、邵阳市一中医院、新邵县中医院、张家界中医院依靠重点中医专科的建设,提高了医院的声誉,推动了医院的整体发展。浏阳、醴陵、汨罗、湘潭县等一批中医医院下大力气加强了急诊科的配套建设,成立了区域性急诊急救中心,开通了“120”等急救电话,显著提高了医院的质量和效益。长沙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耒阳市等中医医院根据社区群众和医疗市场的需要,积极拓宽服务功能,改变服务模式,兴办了集中医医疗、康复、保健、休闲于一体的中医药医疗康复保健中心,满足了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要。南县、新化县等中医医院在探索向乡村延伸服务范围,开辟服务渠道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
3.中医专科和中医急诊科建设得到加强 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对已确定的8家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进行了督查,还受理了5所中医医院1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的申请;组织申报了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
按照《湖南省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对17所中医医院申报省重点中医急诊科项目进行评估,有l 3所医院的急诊科被确定为省重点中医急诊科建设单位。在郴州市召开了全省中医急诊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中医急诊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分析中医急诊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部署新时期中医院急诊科建设等工作。
4.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普遍开展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及4个配套文件和《湖南省中医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方案》。完成了2次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完成了湖南省中医药学校创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申报及迎接省级评审工作。
5.中医药科研工作 组织完成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项目2001年课题、新药研究基金课题及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课题28项;配合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及产业化开发计划”,有2项列入省科技攻关“十五’’计划;组织完成了2001年省科技进步奖中医药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推荐申报21项,获奖5项;完成了2001年厅中医药科研基金课题招标指南起草工作;组织和主持了20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技术鉴定工作;加强了三级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对湖南中医学院的2个三级科研实验室完成了初步评估和申报工作。
6.农村中医工作  对衡东、耒阳、宜章3个县(市)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的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掌握3个县(市)建设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工作进程,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建设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结合我省农村中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实际,在《湖南省农村中医建设标准与实施方法》的基础上,修订并印发了《湖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标准与评分细则》。
7.清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营利性合资合作项目 先后举办了院长学习班、召开专题会议,同时下发一些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如医院不许将科室承包给他人经营;不得擅自设立分院、门诊部和诊所;营利性合资合作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剥离;不许盗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开展医疗活动;不许违反规定开展医疗气功等。并对省直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清理。  
8.严格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管理 按照国家《广告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医医疗广告审批中,实行两人审批把关制度。全年共审批中医医疗广告49个,未发现有违反规定审批的广告。按照湖南省工商局、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继续暂停发布性病医疗广告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已审批的中医医疗广告进行了重新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发出停刊、停播通知。共清理出违法刊播医疗广告177个,给新闻媒体下达停止刊播违法医疗广告的通知10个。
9.全面审查和清理医疗气功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对医疗气功机构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清理,合格而保留的医疗气功机构有7家,撤消了16家医疗气功机构;湘潭市4人、怀化市1人、常德市2人和湖南省中医药学会气功专业委员会全体会员继续保留气功医疗资格,有41人被取消医疗气功资格。
                                  (湖南省中医管理局 彭中华)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推进中医机构配套改革、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农村中医药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1.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取得新进展 全面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召开了全区中医医院工作会议,总结了我区“九五”中医工作,正确分析中医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后几年中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中医机构如何加快卫生改革、加强内涵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在参与“三项改革”以及深化中医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主要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积极推行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从申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中医院申报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全区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门诊均开展“病人选择医生”的工作。部分中医院在病房也推行了病人选医生。通过病人选择医生,带动了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有序竞争,改善了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提高了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实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全区已有60多所中医医疗机构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相当一部分的中医院在没有电脑或电脑设备不配套的艰难情况下,采取人工抄的办法,一日或几日向住院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受到病人的欢迎。四是全区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在财务上全部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多数的中医医院自行或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形式多样,有的通过药品代理机构招标;柳州市、玉林市中医医院与三九制药集团签约,将门诊药房试行托管的办法。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制订了医院药品采购招标试行办法和一系列招标文件,根据医院上一年的用药情况,选出30个用量最大的品种,作为招标品种。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现场竞价办法,增加了招标的透明度,避免了不正当的竞争和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又降低了病人药品费用。广西中医学院二附院采取与医药公司联营的方式,已于年底启动。五是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中医医院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如实行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聘用制,因事设岗,按岗竞聘,进行动态考核及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总额包干,自主分配,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鹿寨县、武宣县中医医院在柳州地区人事局和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完成了试点工作。柳州市中医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因事设岗,竞争上岗,充分调动了职工主观能动性。在劳务分配上,将职工的“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即不管职称高低,按现岗位拿报酬;国家规定提薪的放入个人档案,退休后兑现),实行科室成本核算,院科两级分配,将活工资和各种补贴拿出来重新进行分配。劳务分配向医疗倾斜、向高科技倾斜。通过改革医院的管理体制,减员增效,降低消耗,建立激励机制,医院的运营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六是地市以上中医医院开设了社区卫生服务点,使中医药资源得到充分运用,使更广泛的人群享受到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现了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
2.抓好中医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准入 加快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根据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面对中医医疗机构底子薄、基础设施差、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完成评审任务仍有较大差距的现状,积极鼓励各级中医医院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增添医疗设备,加强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使一些医院在硬件、软件方面得到加强,具备了上等达标的条件。截至年底,我区又组织评审了玉林、南宁、容县、三江、武宣、罗城、合浦、忻城等8所市、县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区已有43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等级评审,其中三级甲等6所,三级乙等2所,二级甲等35所,占全区中医医院总数的49%。通过等级评审,中医医院普遍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服务功能,提高了医疗技术和科学管理水平,坚持了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增强了医院的整体实力。
举办中医专科病案书写骨干培训班。为提高中医医疗质量,进一步发挥中医特色,促进中医病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区92所医院170人参加了培训。组织起草、修改、审定的《〈中医病案规范〉专科检查记录格式》已在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试行。
积极做好2001年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同医政处,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文件要求,召开了2001年执业医师考务工作会议。为保证考试质量,按照国家的要求和中医药的特点,对实践技能考试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修改,并对我区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进行了培训。组织对考生培训,对各考场的考试环节进行了模拟试验,保证实践技能考试有序进行。据统计,今年参加医学技能实践考试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551名,考试合格人数408名,合格率74.04%。其中参加实践技考中医执业医师264名,合格237名,合格率89.77%;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87名,合格171名,合格率59.58%。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数435名,合格246名,合格率56.55%。
3.组织对专科(专病)中心和示范医院验收 我区学习国家加强内涵建设的经验,分别于1993、1997和1998年批建l0所自治区级示范中医医院和10个自治区中医专科(专病)医疗中心和基地,这些医院从人才培养入手,多渠道引进、培养人才,抓好专科(专病)医疗质量、特色水平,加强内涵建设和基础设施,经过几年建设,基本达到预期的目标,经组织专家分别对我区10所示范中医医院和8个专科(专病)医疗中心(有2个未申报验收)按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有8所示范中医医院(2所还需整改)和8个专科专病中心通过验收。
4.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 继续贯彻“县抓龙头,乡抓科室,村抓两法”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注重抓了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加强了武鸣、全州、贺州、恭城等4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和永福自治区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在经费和人才培养方面都给予扶持。武鸣县经过5年的建设,经专家评估,认为各项指标基本达标。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以950的高分通过验收,成为我区第二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继续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药人才培养113计划”,做好县级中医医院专科专病技术骨干的培养工作。有60名县级中医医院的专科专病人员在区内得到培训,同时,还选送了26名到区外基地进修。通过三年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113计划”,为县级中医医院培养了465名医疗技术骨干,其中区外培训73名,区内培训392名,使县级中医医院业务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5.完成全国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结业考核工作 我区全国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从1997年4月正式带教跟师,根据国家有关文件三年期满进行结业考核的要求,去年对7名学术继承人进行结业考核,今年5月已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出师。原有1名学术继承人因导师出国未能按时考核,亦于今年5月组织专家进行了考核并将材料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
6.开展医疗气功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医疗气功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厅发[2000]50号文精神,在自治区医疗气功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开展了全区医疗气功活动情况的调查,下发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气功活动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到各地市卫生局,并制订调查表8张随文下发。据统计,此次全区共派出398人参加调查,走访了卫生部门所属医院1428个,疗养院10个,企业所属医疗机构128个,门诊部1076个,社团组织17个,村卫生所1628个,走访有关人员2080人,均未发现有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也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
7.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起草和整顿、规范卫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为促进我区中医事业的发展,维护中医工作的正常秩序和保障中医药工作能更好地为广西人民的健康和经济建设服务,我们协同法监处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草案)》第一稿,目前已印发征求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大力整治医疗广告市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我厅整顿和规范卫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处密切配合有关处室对我区的非法中医医疗广告和医疗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据统计,全区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539人次,出动车辆1673台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3163所,取缔非法医疗机构1135所,查处非法行医人员1092人,查处违法医疗广告318份,拆除非法医疗广告牌匾2903块,收缴销毁非法医疗广告宣传品3.75万张。进一步维护了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中医管理处)
2001年海南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海南省中医工作继续以“改革为动力,效益为原则,人才为重点,专科专病为突破口,科学管理为保证”作为指导,取得一定成绩。
1.抓好试点,积极推动中医医院体制改革 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作为中心工作来抓。针对中医机构基础差、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提出了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新世纪中医药事业的新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引入竟争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按照厅党组的部署,着重抓好省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昌江中医院改革用人制度,实行了护士长竞争上岗。一些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还开展了“病人选择医生”,实行药品价格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公开、住院病人每日清单,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放心钱。对中医类医疗机构施行分类管理,将17所全民所有制的中医医疗机构确定为非营利医疗机构,7所民营的中医医疗机构确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2.注重内涵,加强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建设 各中医医院注重加强内涵建设,报送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有海南省中医院的男科、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中风治疗康复中心和海口市中医院的骨伤科。
3.转变职能,加强对中医工作的宏观管理 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中医事业的宏观管理和调控,着重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了中医立法步伐,起草了《海南省发展中医条例(送审稿)》,报送省法制办,开展了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海南省中医事业“十五”计划》并实施。三是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农村、社区等卫生工作中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4.示范带动,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工作 农村中医工作坚持以点带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琼海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已组织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正式申请国家达标验收。
5.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整顿医疗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打击盗用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处罚了3家违法医疗广告,规范了医疗广告格式,净化了海府地区的医疗市场。贯彻《执业医师法》,圆满完成2001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6.加强中医药的人才培训,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 组织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类专科(专病)、急诊技术骨干进修培训,选送5位业务技术骨干出岛培训。选派海口、三亚、琼海市中医院院长参加“全国中医院院长高级培训班”学习。为深化我省中医医院护理改革,更好地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工作,不断探索中医特色的整体护理模式,成立“海南省中医医疗机构整体护理协作网”。目前,省、琼海、东方、乐东等中医院已开展了病区整体护理。
                                 (海南省卫生厅中医处 杜锡麟)
            2O01年重庆市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重庆市中医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1. 召开由局属中医单位党政负责人、各区县(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各区县(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等140余人参加的全市中医工作大会,传达了全国中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新一年的中医工作任务,交流了2001年中医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荻得“重庆市第二届‘太极杯’发展中医药突出贡献奖”的五个集体和五位个人。
2.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出师验收合格人员名单通知”,我市有张廷君、王恩元、崔春风、高耀华、刘琼、闫光凡、张玉方、陈光辉、王渝蓉等10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出师。
3.清理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中医医疗及医疗咨询活动的管理,促进中医医疗服务活动健康发展,制订了《重庆市城镇中药药店开设中医诊所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了“贯彻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4.按照全国“十五”中医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中医事业现状和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重庆市卫生局与重庆市计划发展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今后五年重庆市中医事业发展的指寻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5.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办发(2001)1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符合申报医师资格认定的中医“双无”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实践技能考试,为124名合格者颁发了医师资格证书。
                                       (重庆市卫生局中医处)
2001年四川省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四川省中医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以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科教兴业和农村中医工作为重点,狠抓质量和效益,稳步推进全省中医工作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1.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由省政府体改办牵头,十三个省级部门参加,进行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个配套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结合全省中医药工作实际对医改政策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四川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医改配套文件的起草提供了中医改革的意见。全省中医系统按照《实施意见》,主动参与,积极适应,稳步推进,积极落实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会同省卫生厅印发了《四川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完成了对7所局属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工作和9所局注册医疗单位分类管理的登记、审核、校验工作。截止12月,全省中医医疗机构的分类定性工作基本完成,已有143个县及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15个市州中医医疗机构和7个局直属医疗机构被确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抓紧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在《四川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中,对中医药资源配置明确要求人口在30万及以上的县设1所中医院,10~30万人口的县可继续保留现有的中医院,民族地区由州、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切实做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工作。在《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中,要求对中医医院按本地区、同级同类中医院的平均水平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省中医管理局和各地卫生(中医)主管部门确定。民族地区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州卫生、财政主管部门参照实施办法自行制定。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后,全省中医医疗机构药价平均下降20%左右,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为53.6%,比2001年降低了3%。
全省各级中医(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依法管医,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医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2.制定和实施 “十五”计划,促进医教研发展 在《四川省中医药事业“十五”发展计划》制定中,省局紧密结合当前中医药发展趋势和四川中医药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客观因素,加强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理清思路,确立了“十五”四川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使《计划》在未来五年得以顺利实施,省局将其分解为26个子方案,制定了方案实施的目标、进度时间表和支撑条件的配备,并在开局之年加大力度,以项目预算和资金匹配的形式将计划中的2001年项目全部启动。
从制定和实施中医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标准、加强专科专病建设、中医急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和加强成本核算等几个方面入手,使中医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得到丰富和提高。启动了“十五”计划“三级中心”建设工作。今年确定了1个省级医疗中心、9个市级医疗中心和12个县级医疗中心。按照三级中心建设的目标,提出了对确定为三级中心的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功能、整体水平、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医院文化建设的要求,促进其综合实力不断上升,发挥在区域内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下发了《四川省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考核标准》,在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中推进《中医病案规范》《中医护理操作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各地进行了中医医疗质量评估标准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医疗质量监测网络,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监测。从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环节管理、终末质量管理和高风险医疗项目环节管理等入手,确保了医疗安全。继续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今年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4所,制定并试行了《中医骨科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建成二级甲等中医骨科医院1所;按照《四川省藏医院建设标准》,甘孜州理塘、德荣县藏医院建设达到省级标准。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召开全省中医护理工作会,举办了全省中医护理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了一批中医医院护理骨干。
专科专病建设得到加强,人才结构、单病种质量管理、院内专科制剂、中医临床疗效等方面上了新的台阶。建成了峨眉山市中医院骨伤科等6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全省中医重点专科2001年业务总收入达到1亿6千万,占全省中医医疗业务总收入的16%左右。
继续进行农村中医药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制定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中药房建设标准并加以实施,农村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农村中医药对保障农民健康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效益已逐步显现出来。荣县、剑阁县、绵竹市等3个县(市)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安岳等11个县、市已建成“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确定安岳县、都江堰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圆满完成了“四川省中医医疗服务与需求抽样调查”工作,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好评。
启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3243”计划,加强了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中医药资源开发。国家中药GCP中心、中药验方筛选中心、中药新药开发中心建设工作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其中国家中药GCP中心建设项目已通过国家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项目建设中期评估。
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了局级重点实验室验收和督导工作。开展了2001年度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工作。组织专家对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进行了评估,评出二级实验室11个,一级实验室3个。
完成了局重点科研课题合同书的签定工作,筛选了一批立项不资助项目,积极组织新药开发。6项课题中标十五国家中医药科技攻关项目。四川省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库建设已完成前期基础工作,筛选10个院内制剂作为新药开发备选项目。中医药科研专家人才库建设已完成前期基础工作,已进行省级单位的中医药专家入库工作。“九五”藏药开发试点工作全面完成。8项“九五”攻关项目及其它7项中医药科研项目通过鉴定;评出全省中医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省局制发了《中药新药临床推广应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成都、绵阳、内江市中医管理局的配合支持下,开展了成果推广试点工作。与省针灸学会联合举办了针灸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培训班,组织了10项科研成果和新技术进行推广。
开展多种教学模式,加强中医药各类人才培养。根据“十五”计划的安排,今年启动了“杏林人才工程1313计划,制订了十五期间科技学术带头人、临床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医专科专病骨干人员培养的标准、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分别对全省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科主任、中医临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中医专科专病骨干进行专门培训。制定了四川省第二批名中医评选方案和中医药机构管理干部培训方案。
抓好中医药院校教育。2001年,高等中医药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对高级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共培养本科毕业生476名,硕士生70名,博士生21名。结合当前中医中专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召开了全省中医中等学校教育改革研讨会,对中医中专教育工作进行了研讨。绵阳中医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的国家中医药重点中专验收。
完成了全国第二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结业考核验收工作,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我省20名学术继承人获准出师。完成了2001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省实施《四川省中医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分别对甘孜等7个市、州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详细了解了各地对《四川省中医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为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了依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局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积极做好《四川省中医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并已将《四川省中医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局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进行表彰,成为全国中医行业唯一获奖单位。
在新一轮地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了中医管理机构的建设。2001年,成都市等15个市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所在市州中医管理机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管理,我省中医行政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认真做好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对外宣传四川中医药。组织了全省中医系统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赴美国进行学术交流。派员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 “中医药立法、规范化管理考察培训团”,赴日本考察学习。派员参加了“四川省中医药科技代表团”赴西欧考察学习。接待了来川访问考察的台湾中医药代表团。协助省政府、省外办接待了韩国新闻采访团,为传播四川中医中药,促进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川省中医管理局   罗 建)
2001年云南省中医药工作概况
2001年,云南省中医药工作以“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为目标,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中医药工作任务。截至年底,全省中医机构共115个,其中中医医院111所,中医病床7660张,中医机构职工10607人。中医医院业务用房比上年增长3.36%,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17%,医疗设备值比上年增长19%。各中医院诊疗人次达700余万,收住病人12万人次。
1.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对全省中医药改革和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安排,明确了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省中医医院、林业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远市、姚安县、弥勒县、元谋县等中医院进行了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调动了大多数人的积极性,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省中医院、建水、开远、个旧、华坪、曲靖等市县中医院在门诊或住院推行了病人选择医生,强化竞争意识,改善服务质量。镇雄县、澄江县、曲靖市、开远市等中医院实行了住院费用清单制。楚雄州中医院强化社会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纠风监督员。昆明市、红河州和盘龙区、大理市、华坪县、临沧县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的治疗、康复和保健方面的优势,与现代医学互补,为社区居民服务。积极推行或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药品费用。全省各中医医院认真实施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努力降低药品在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开远市中医医院从病人入院到出院实行全程优质服务承诺,对所有出院患者派车送到家;砚山县中医院开设了贫困人群病房,对贫困人口住院给予一定的减免;对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给予检查费及床位费的适当减免,受到当地政府的好评。
2.抓好继承,推进发展 组织有关部门编撰《中华本草》傣药卷,收集傣药近500种;组织西双版纳、思茅编撰傣医药教材,并申报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划;傣医骨伤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民族医药重点建设专科,得到资助。组织编撰出版了《名医真传》,收载了云南省全国第二批中医药师带徒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学术思想。组织拟定了“关于加强云南省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意见”,并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制定《云南省中医药“十五”发展计划》,明确了“十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具体任务和措施。
3.实施“科教兴业”,加速发展 组织选派专科专病技术骨干60余名到省内外进修学习。实施中医医院急诊人员全员培训,参加人数301名。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内参加培训考试合格278名;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12名。
实施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完成继教项目30项,参加培训人员2404名。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学会举办学术讲座19次,听课人数2004名,举办各种培训班22期,参加人数2788名(含函授培训),举办学术会议11次,参加人数648名。
组织中医药科研基金招标,共申报项目46项,经过专家评审中标29项;省中医医院申报的“振雄展势丹”研究开发获省科委资助75万元。8项中医药科研课题按计划完成任务,通过验收。
4.农村中医药工作得到发展 全省4个县列入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有3个县达到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标准。鹤庆、弥渡通过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评审。对全省农村中医“植根计划”——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并提出2005年全省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达到80%的目标。省中医医院对口支援普洱、临沧县中医医院,使其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思茅等地区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目前,思茅全区有62%的乡镇卫生院和68%的村卫生室开展了中医药业务。
5.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发挥中医特色优势 2001年,我们将中医机构建设由“九五”的以硬件建设为主转向以内涵建设为主,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年内共确定30个中医重点专科专病进行建设,共投入经费500余万元。
6.扩大开放,加强中医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与筹办第二届国际保健节,数十家中医单位,综合医院参展、义诊,扩大了影响。组织中医药代表团8人赴泰国考察交流,达到增进友谊,加强合作的目的;组织中医药代表团赴日本考察交流,增进了解,为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选派人员赴澳大利亚学习科研管理等。接待新家坡考察团和丹麦卫生部代表团,对我省中医药工作进行考察和交流。一些中医院积极走出去创办中医诊疗点。龙陵县中医院与缅甸掸帮第一特区创办中医门诊;临沧县中医院在缅甸老街创办了中医门诊;昆明市中医院在瑞士苏黎市创办中医门诊。
7.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医药宣传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全省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发展,省中医院干部病房综合楼正式开工;有14所中医院的建设项目得到省计委的支持。宣威、富源、陆良、彝良、弥渡、景东等中医院新建了业务用房,年内新增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大大改善了中医院的工作条件。
                                       (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
        200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工作概况
200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工作主要为要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中医机构的管理,促进医院发展 完成中医医院分类管理工作,核定17所中医医院为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办理换发了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引入竞争机制,增强竞争意识,自治区中医医院今年进一步完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医院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业务收入突破1000万元,医院步入良性运行轨道;银川市、平罗县、中卫县、石嘴山市等中医医院,积极参加药品招标采购,使部分药品价格降低30%,减轻了患者负担;灵武市、永宁县、中宁县、隆德县、盐池县等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等中医医院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运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及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服务领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促进了医院的发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了对中医工作的领导,增加了对中医事业的投入,改善了中医机构办院条件。自治区财政拨款80万元,自治区中医医院完成了1500平方米的干部病房建设和改造装修任务。银川市中医医院翻扩建项目(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3500多万元)于10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灵武市中医医院门诊急救中心楼基本竣工,即将交付使用。盐池县中医医院在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协调下,调拨楼房搬迁到县城繁华地段,并完成了楼房的改造装修工程,改变了中医医院条件简陋的局面。海原县中医医院在自治区民委及福建省帮扶下,1800平方米的住院部楼房已竣工;同心县中医医院门诊楼翻建工程已竣工。
3.以中医专科(专病)建没为重点,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没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意见》,结合我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的现状和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的措施。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标准与检查细则》,组织进行了全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的申报与审批工作,确定了10个全区重点专科(专病)。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推荐全国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的安排,组织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
4.农村中医工作取得新进展 平罗县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中,形成了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依托的三级中医网络,充分发挥了中医工作的优势,为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平罗县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加强了对灵武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组织对灵武市创建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标准及评审细则》,对灵武市4乡(镇)8个村卫生室中医药工作进行了抽查。在对全区中医工作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山区农村中医工作发展滞后的情况,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确定隆德县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使其对贫困地区发展农村中医工作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农村中医情况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全区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中医、中药人员数和学历构成;中医、针灸推拿科室,中药柜、中药炮制室设置等情况;2000年中医医疗服务量及中医药收入占全年业务收入的比例;全区村卫生室(所)乡村医生数量,以中医治病为主和西医治病为主的乡村医生数,村卫生室设置中药柜和中草药饮片、中成药品种数量。从而为准确掌握全区农村中医药人力资源和中医医疗服务状况,客观评价中医药在农村医疗保健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宏观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健康使者”工程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使者工作实施办法》,首批选择了中卫、平罗、灵武3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开展健康使者工作。
5.中医药人才培养得到加强 一是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751”人才培养计划,选送10名人员赴辽宁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进修中医急诊,其中8名已完成学习任务,返回本单位工作,发挥学术带头作用。二是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检查和指导,组织人员对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平罗县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三是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宁夏医学院在办好高等中医正规学历教育的同时,今年开办了中医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还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举办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班。宁夏卫生干部学院开办了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自学考试。四是举办了全区中医病案规范学习班。五是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顺利结束,7名继承人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验收,全部合格出师。六是注重发挥学会作用。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学会开展学术交流10次,参加学习200余人次。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300余人次。此外,还组织进行了2001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定了宁夏《2001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举办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培训班,培训了54名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官,顺利完成了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6.中医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自治区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成自治区中医立法调研考查小组,赴江苏、浙江、河南等省考察学习中医地方立法经验,使我区中医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草案)》,已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7.回族医药文献挖掘整理 由回族医药专家挖掘整理的回族医药文献《中国回族医药》、《香药本草》、《回族医学奥义》、《回族医学简史》四部反映回族医药基本理论、回族方药、发展史略、回族医药人物的回族医药学专著,初稿已形成,目前正在审定修改之中。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三)2001年解放军中医工作慨况
    为进一步推动全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去年我们对全军医院中医药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书面调研为主与召开座谈会的方法进行,通过调研,摸清了全军中医药工作现状,总结了“九五”以来中医药工作成绩。
1.学科建设得到加强 “九五”以来,本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集中力量抓了学科建设,初步形成了中医药学科良性发展的格局。一是形成了一批重点学科。全军现有中医药博士点2个(第一军医大学2个,第二军医大学1个),硕士点1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1个(第二军医大学),国家新药(中药)临床试验研究基地1个(第一军医大学),中医药全军医学专科中心6个(其中第一军医大学、210医院2个研究所,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昆明总医院、空军总医院4个中心)。这些学科或专科已成为军队中医药学科建设的领头单位,对全军中医药学科建设具有带动与示范作用。二是机构调整初见成效。经过调整资源配置,中医科床位相对集中,条件有所改善,产生了部分特色专科。除第一军医大学中医系外,全军现有编制床位的中医科 6 7个,30张床位以上的中医科26个。
    2.人才队伍逐步优化 “九五”以来,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院校培养与师带徒培养相结合,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逐渐合理,学历与职级层次有所提高。一是拥有部分水平较高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九五”期间、中医药博士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总后“科技银星”等取得突破。现有博士导师11名,硕士导师42名,师承制导师14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总后“科技银星”和“新星”各1名,全国百名优秀中青年中医人才10名。二是人员总体素质得到提高。全军医院现有中医药主系列人员学历层次明显提高、职务结构基本合理。三是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九五”期间军队院校(第一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首次被批准为中医药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第一军医大学增设了中药本科。中医、中药博士、硕士、本科、针灸、骨伤大专等专业层次齐全的中医药教学体系基本形成。已毕业一批中医药博士、硕士、中医本科、中药本科人员。第二批师承培养的24名继承人全部晋升了高一级技术职务,其中9名已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上任。
    3.特色技术持续发展 “九五”期间加大了对中医诊疗技术的扶持力度,特色技术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原有的特色技术优势继续得到发挥。军队医院现开展中医特色技术近百项,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30种中医特色疗法中,有l 7种中医特色疗法的开展率达到了50%以上,有5种中医特色疗法(关节脱位手法整复、颈椎 牵引、针剌、拔罐疗法、推拿手法)开展率达到80%以上。二是产生了一批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专病综合治疗技术。如第一军医大学治疗脑病、风湿病,第二军医大学、福州总医院治疗肿瘤,第四军医大学、沈阳总医院治疗萎缩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302医院治疗肝炎,210医院治疗血液病,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医院治疗髋关节病,二炮总医院治疗肛肠病等专科专病技术项目。空军各医院和152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在骨伤、软组织损伤和针灸、小针刀治疗上形成了群体优势。
    4.科研实力日益增强 “九五”期间,通过引导和扶持,中医药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课题、成果的层次、数量和科研经费均明显超过了“八五”。全军中医药人员承担省级以上课题213项,科研经费近二千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33项,首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军医大学)和杰出人才基金项目(第二军医大学),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21项。“九五”期间获国家、军队(省)级二等奖5 7项,三等奖成果近200项。在最近结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第四军医大学“方剂与证的药物动力学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2001年度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二项中医药成果之一,也是全军中医药成果获得的最高奖项。二是中药新药研制在中医药工作中的地位逐步跃升。“九五”以来,一批中药新药获国家新药批文并转让,获得了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302医院复方鳖甲软肝片以2000万元成功转让。在“国际中医药展览会”上,军队单位参展的80余个中药项目受到企业关注,第一军医大学、302医院的8个新药项目与企业签约,项目转让费4000余万元,四分之一的项目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5.为部队服务扎实有效 “九五”期间,全军中医药工作坚持为部队服务方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保障官兵健康做出了贡献。一是提供了有效的中医药服务。中医军人门诊量占到全军医院门诊量的比例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利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简、便、验、廉的优势,坚持下部队、下基层服务,为中医药防治部队常见病、多发病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为部队培养了一批中医实用技术人才。“九五”期间举办电元针、浮针、平衡针、骨伤、风湿病治疗等多期中医特色技术培训班,为各医院和基层部队培训人才1300余名,为通过继续医学教育方式为部队培养中医药人员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三是研制了部分疗法和药品。围绕军事斗争卫勤准备,“九五”期间发明了针对部队训练伤的电元针、浮针等特色疗法和器具,研制了急泻康及防暑、防晒、抗疲劳等中药新药,发挥了中医药优势,拓展了中医药在军事医学上的应用。
6.学术活动和对外交流更加活跃 “九五”期间,本着“提高学术水平,活跃学术空气”的原则,形成了较为宽松的学术氛围。中医药对外交流的优势得到发挥,与外军在人员培训、中医技术上的合作交流日益广泛。一是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全军中医学会和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共召开学术会议1 5次,参加会议840余人次,收录论文2100余篇,大会交流300余篇。二是论文、专著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军中医药人员共出版专著239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00余篇。三是对外交流进一步扩大。第一军医大学1998年开始承担中医药外训任务,“九五”期间还先后派出军队中医药专家赴国外开展医疗活动,培训中医、中药、骨伤、针灸学员。
                                                        (周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