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发布者:年鉴网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125

 

加快蒙医药的继承与发展

张文康

包括蒙医药学在内的中国各民族医药,源于各族人民的智慧,又直接为各族人民的健康服务。发展民族医药,不仅是一个医疗卫生问题和学术问题,而且是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不仅是提高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医药工作,在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族人民健康的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分别于1984年、1995年联合召开了两次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全国的民族医药工作,并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蒙医药学是中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千百年来为蒙古民族的繁衍昌盛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蒙医药有着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诊疗手段,对当今许多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具有明显的疗效和简、便、验、廉的特点,并在预防、保健、康复、抗衰老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蒙医药事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蒙古族同胞集中居住地区,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总体诊疗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明显提高,蒙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担负了相当数量的医疗保健任务。截止到1999年底,全国已有蒙医医院39所,其中,内蒙32所,新疆3所,辽宁、黑龙江、甘肃、青海各1所。另外,在很多蒙古族同胞聚居地区,还建设有不少蒙医门诊部、诊所、专科医院等其它类型的蒙医医疗机构,在这些地区的多数综合医院也设有蒙医科。这为满足蒙古族同胞聚居地区各族人民对蒙医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蒙医药教育在逐步实现由传统帅承方式向正规学历教育方式的转变,形成了以高中等学历教育和在职进修培训、师承方式并存的格局,为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有的已成为蒙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

第三、蒙医药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古典医籍的整理研究取得显著成效,学术气氛空前活跃,科技成果大量涌现。仅在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就已建有盟(市)级蒙医研究所5所,自治区级中蒙医研究所1所。他们在蒙医药古籍的编译整理、专科专药研究、临床经验总结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开创性的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蒙医药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陆续制定实施了《蒙医医院工作条例》《蒙医医院建设标准》《蒙成药标准》《蒙医病案书写规范》等。特别是20002月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成为中国第一部地方性民族医药法规,标志着蒙医药事业的发展走上了依法发展的轨道。

第五、蒙药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研究开发了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蒙药制剂,既推动了蒙医药的科技进步与创新,又较好地满足了临床需要。

第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国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在蒙医药的医疗、教育、科研等方面建立起了一定的联系,特别是民间交流与合作日趋活跃。内蒙古自治区先后派出蒙医药专家、学者前往讲学,进行医疗及考察,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多次派人来到中国考察、了解蒙医临床、科研、教学情况或学习、进修。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系己开始从蒙古国招收留学生,为蒙古国培养高层次蒙医药人才。蒙医蒙药正在引起世界各地更多人员的浓厚兴趣和密切关注。

中国五十多年来蒙医药工作的实践证明,推动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包括民族医药政策;必须充分认识蒙医药的科学和文化价值;必须着力于培养一大批蒙医药专业人才;必须始终不渝地把提高蒙医药的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作为核心任务来抓,必须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扬的关系,既要认真继承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勇于创新,逐步实现蒙医药现代化。

当前,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及各地区办事处都在着手制定新千年传统医药战略计划。中国卫生事业“十五”计划也把发展包括各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放在了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另外,中国正在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为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历史机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和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民族医临床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主要目标是:在不久的将来,建成一批疗效突出、特色明显、优势显著、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民族医医疗机构,形成一定数量的临床疗效显著、学术水平较高、人才结构合理的民族医专科(专病)基地,使民族医药的人员整体素质、科研开发能力有明显提高,民族医药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利用,基本满足少数民族地区及各族人民对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广大蒙医药工作者一定能够继续不懈地努力,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作为中华民族医药重要组成部分的蒙医药也一定会有一个更大、更快的发展,一定会拥有一个更加灿烂、辉煌的未来。

 

认清形势 坚定信心 抓住机遇 发展创新实现中医药在新世纪的新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也随之进入了整体推进阶段,在这新的变革中,中医药将与现代医学一起,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同时也必将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卫生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中医药作为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大局下,通过改革,合理调整资源配置,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中医药界要振奋精神,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这一发展形势,主动适应,积极探索,争取有更大的作为。

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为人民健康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要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在新的卫生服务体系中构筑中医药的服务网络,探索相适应的模式和载体;深化中医医院改革,对中医医院实行分类管理,在推进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等措施的同时,一定要做到财政补助和价格调整政策及时到位,逐步完善医院补偿制度,以增强医疗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方面扩大了医疗保险人群范围,另一方面对中医机构的服务、医疗质量、服务价格、药品的价格与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着医疗服务对象及医药市场的重新选择和生存发展的考验,只有增强竞争意识、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在医疗服务领域站稳脚跟,发展自己。

由于中医药资源总体分布不平衡,基础差,底子薄,中医药机构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受到资源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制约。中医医疗机构改革要按照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贯彻执行,并特别强调要运用好文件中针对中医药特殊性给予的倾斜政策。如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医疗服务价格”中指出,“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特点,并适当提高中医、民族医的技术服务价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民族医的发展”;在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中医、民族医部分专科医疗机构要给予适当照顾”。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中医药开发研究机构将转为或并入企业,中医药临床机构进入医院,中医院基础研究机构进入大学或转为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实行按项目资助,课题管理,这对每个中医院机构都是一次考验,一定要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学会游泳,通过体制改革,将促进以企业为主的中医院科研开发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的联合协作及优势互补。目前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已形成已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中医药院校要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出热爱中医事业,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较强,有创新精神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

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方针,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加强农村中医工作方面,一是鼓励和促进中医药资源向农村流动;二是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推广中医药的适宜技术,提高农村的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发挥中医药在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三是积极投入新时期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使中医药工作适应农村经济工作的新形势,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医疗保健需求。

“十五”期间,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的阶段。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许多国家将可能逐步放宽对中医药的种种限制,从而有利于中医药走向世界,国际资本的投入和先进生产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将为中医药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中医药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我们应该有胆略和气魄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扩大开放,建立中医药对外全面交流与合作的新格局,组织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联合开展中医药在国际医疗市场的开拓与竞争。要发挥世界针灸联合会的作用,筹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密切与政府和国际组织间的交往,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向高层次发展。

中医药的生命力在于它理论体系的科学价值和防治疾病的独特显著疗效,时代在前进,科学技术在发展,中医药学术水平能否进一步提高,能否很好地解决当代不断出现的新的健康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医药的生存与发展。

“继承存根本,创新以延伸”,我们既不能数典忘祖,也不能躺在老祖宗的遗产上无所作为,要坚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尊重中医药学自身的规律,认真继承中医学深厚的理论体系,丰富的临床经验,独特的诊疗手法,继承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同时勇于创新,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不断深入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中医临床应用研究要不断提高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病的能力,积极开发拓展中医药防治疾病的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成果,将基础研究、临床研究集合起来,揭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机理,从中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为人类防治疾病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加快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同时提出要加强中药新药的研制与开发,研究中药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辅料,改革剂型,提高中药质量,不断满足防病治病的需要及促进中药产业化的发展,还要特别注意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在日新月异的21世纪,速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高水平中医药专业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在学术上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不同流派、不同学术观点互相切磋,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者要加强团结,要与各学科技术工作者相互合作,共同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努力工作。

面对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面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的指导思想,要站在历史的新高度,把握时机,加快发展,尽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医药机构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中医药的创新体系,走进人类历史进步的大潮流,去经风雨,见世面,不断积累新的实践经验,不断创造新的理论成果,促进中医药的进步,迎接光明的未来。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李振吉  贺兴东  王明来  濮传文  陆建伟   

中医药学术整体发展的基础在于各学科学术的进步。通过学科建设,推动学术发展,一方面,开拓新的学术领域,实现知识创新,孕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另一方面,其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形成课程,以教材为载体,为教育服务。因此,中医药学科建设,是中医药教学、科研、医疗各项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衡量中医药教学、科研、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科的学术水平。通过学科建设,可以提高学术水平,增强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培养高层次人才和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能力,整体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高层次发展,所以说,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来说,学科建设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1989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评选高等院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标志着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建设的开始。当时,中医药行业有6个学科被确定为国家教委的重点学科,并投入了150万元。此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3年又确定了8个局级重点学科,投资560万元,有关省、市及高等院校也为此投资了5000万元。为了总结学科建设的经验,提高中医药学术整体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99月召开了全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会,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重新遴选确定了第二批局级重点学科建设点。中医药重点学科经过了10多年的建设,从无到有,从起步到初步成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确立了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形成了支撑研究方向的系列研究课题。大多数中医药重点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能反映本学科的研究领域,代表本学科的学术水平,能对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

培养了一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重点学科点的科研能力有较大增强,科研成果水平有较大提高,科技活动总量大幅度上升。重点学科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扩大了中医药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2.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学科缺乏稳定、明确的建设目标;缺乏竞争,没有建立起统一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学科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比较弱。

二、对重点学科建设的一些理性认识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实践证明,对重点学科建设进行一些理性思考,理清重点学科建设中一些理论问题是搞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1.学科与重点学科的一般概念

学科:我们认为,学科一般是指在整个科学体系中,学术相对独立,理论相对完整的科学分支。学科既是学术分类的名称,又是教学科目设置的基础。中医药的学术体系是由各个学科的学术体系组成的。

学科建设的目的:中医药学术整体发展的基础在于各学科学术的进步。学科建设是整个学术发展的切入点。

重点学科:所谓重点学科有两个涵义,一是在学科群或学科体系中对发展学术起主导和关键作用的学科;二是在同类学科中,学科条件优势明显,学术水平处在全国领先地位的学科。

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重点学科是学科建设的龙头,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就是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基础比较好的学科,使它在全国学科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而推动整个中医药学科建设工作。

2.中医药学科建设与相关工作的关系  中医药学科建设与实验室建设、教研室建设、专科专病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等的关系,学科建设是上述各项建设的基础,上述各项建设是学科建设的组成部分。通过学科建设可以使教学、科研、医疗工作有机组合,形成整体,实现优化组合,资源共享。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医药学科建设是中医药学术发展的一个平台。一方面,学科建设的加强可促进专科专病建设和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建设;另一方面,专科专病建设和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建设的加强,又可带动学科学术平台整体水平的提升,并在学科平台上形成学术发展的制高点或优势点。

三、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是在统一目标下,以人为本的综合集成。通过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可以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使教学、科研、医疗工作有机组合,形成整体,发挥综合效益。

1.中医药重点学科是整个学科群的龙头  通过对重点学科的重点建设,可以发挥他们的学科优势,使之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学科基础理论方面迈上新台阶,从而在学科学术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学科群的建设。

2.中医药重点学科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摇篮  重点学科建设重在知识创新,而培养创新人才是知识创新的基础。通过重点学科的博士点和硕士点可以持续地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的中医药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可以开拓新的学术领域,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

3.中医药重点学科是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基地  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可以促进科技进步,一方面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形成课程,促进教材内容的更新。另一方面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

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1.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推动以临床疗效为核心的中医药学术水平的提高。中医药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提高学术水平,而衡量学术水平的核心是临床疗效。因此,重点学科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提高临床疗效进行。在这个目标下,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在医学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科,使之成为开放性教学和科研基地,成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的基地;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形成若干个能立足于中医药学术发展前沿的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基地,使之成为中医药学术发展的创新源,并通过成果转化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自主、持续地培养中医药高层次创新人才,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和智力储备;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培养建设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具有创新思想、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2.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对本学科文献(包括古代文献和现代文献)进行全面的整理和研究,并通过系统的分析和归纳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建立本学科的文献数据库;二是探索新的理论或学说,从而丰富和完善本学科的理论体系。

通过研究明确本学科的内涵和外延,规范学科名称,提出本学科下一个层次学科分化设置方案。提出本学科名词术语的标准化方案,对这些名词术语给以准确的描述和表达,从而建立中医药名词术语规范和标准。

根据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为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服务。

确定本学科学术发展的目标和研究方向,明确本学科建设的主要领域,提出可能实现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点,并根据研究方向确定系列的研究项目。

继承和发展本学科学术,促进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并将学科建设的成果和本学科的学术进展及时纳入教材,丰富和更新现有教材内容,为人才培养服务。

应用性学科实行产、学、研相结合,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五、关于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调整与改革

为了保障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确有成效,结合中医药学科的特点和实际,在实施这次重点学科建设中,无论是管理还是组织形式,无论是布点规模还是建设任务,无论是建设模式还是运行机制都有所调整和改革。

1.建立领导责任制,强化组织管理  此次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分为4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重点学科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第二个层次是重点学科建设点所在单位。第三个层次是学术带头人。其任务是具体指导、协调本学科点的建设。第四个层次是学科带头人。

2.依据学科建设目标,调整布点范围  第一批重点学科建设侧重于为教学服务,建设点都分布在各高等中医药院校。此次重点学科建设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学科建设布点除了高等中医药院校外,还有研究院(所)和综合性中医医院。

3.改革学科建设模式,注重体现行业行为  为了充分发挥重点学科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这次重点学科建设在建设模式上要求一个重点学科必须带5个以上不同单位的同类学科进行协作建设,以使学科建设不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面,是一个学科建设群体,从而形成全行业参与学科建设,重视学术发展的局面。

4.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体现竞争  为了体现实实在在的竞争,这次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确定一个学科布3个点同时进行建设,其中两个点国家资助经费,另一个点立项不资助。3个点之间进行竞赛,优胜劣汰。3年即一个建设周期后进行评估。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学术发展最好的点确定为局级重点学科点;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的仍为重点学科建设点,可进入下一个周期继续建设;对于没有完成建设任务,学科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将被淘汰。

此外,在重点学科建设实施中,要求各个学科必须建立以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统一、协调、有效的运行机制。学术带头人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高的老中医药专家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学科带头人,主要对学科建设进行学术指导。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是第一线工作的科(室)主任,他们是学科建设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强调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并赋予他们一定的与学科建设相关的人、财、物的自主支配权。

5.强调以任务定经费,保证学科建设必须的条件  经费是完成学科建设任务的必要保障。在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时,强调建设经费必须根据学科建设的任务进行测算,必须明确经费筹措的途径和来源,以保证学科建设任务的完成。

 

中华民族医学走向世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诸国本

一、对传统医学和民族医学的认识

传统医药这个概念,世界各国有不同的理解,这种不同的理解来自于各国传统医药的水平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中国传统医药的涵义比较明确,没有歧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要“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这里的传统医药就是指中国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多种医学体系和医药知识。这个传统医学有四个部分组成:

1.中医学。它是以汉文化为基础,以《黄帝内经》为理论代表的传统医学,历史上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医学。

2.民族医学。广义而言,是中华各民族传统医学的总称,包括中医学在内。但这里是指除中医学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主要通行于本民族地区。

3.民间医学。指散在民间的草医草药和医疗方面有一技之长者。

4.融化和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中的外来医学。它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民族医学和中医学有一般的共性,在药物方面有相当一部分交叉应用,但又有根本的区别。它们在各自的民族文化背景中独立创造,自成体系,别具特色。如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傣医学等都具有鲜明的学术个性,它们不是中医学的一部分,而是分别属于不同的医学体系。中国的民族医药的丰富多彩实际上反映了医学文化的多源性。根据各地近20年的考察和调查,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30多个民族的医药资料得到整理和总结,其中比较突出的是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壮医、苗医、彝医、瑶医、侗医、朝鲜医、土家医等十多种。

从历史上看,民族医学的国际交往由来已久,有些外来医学已被中医学或某种民族医学所吸收,已经融入中国文化的大海之中,有的则仍然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

二、民族医药对外交流的历史机遇

中国的民族医药到20世纪中叶已渐次衰落。这里有政策因素和社会因素,也有其学术发展的内在原因,但主要是辛亥革命后有关行政当局在医学领域实施“全盘西化”的政策造成的,民族医药的发展和对外交流,基本上处于自发自流的状态,而且限于边境地区。

当前,世界经济向“全球化”发展,地球村变得越来越小,中国在扩大开放中大踏步地走向世界,为中医学和民族医学的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的机遇。这种机遇来自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1.主观方面,是由于中国的民族医药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主要表现在:

民族医药对某些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治具有较高的疗效,例如藏医对中风、癫痫、萎缩性胃炎、肝胆疾患,蒙医对骨析、脑震荡,维医对哮喘、白瘫风,瑶医对肿瘤、红斑狼疮都有很高的疗效。

民族药和中药一样,都是自然药物。例如《晶珠本草》载药2294种,其中植物药837种,动物药448种,矿物药862种,炮制加工品147种,这些药物都具有安全有效、无毒副作用或毒副作用很小以及纯天然、无公害、无污染等特点。

中国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民族医药工作将得到全面加强。中国的西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内蒙古、西藏、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都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或多民族省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拟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工作,为实施西部开发战略服务的意见》,准备实施一个重点加强民族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机构和人才培养的方案。这是中华民族医药走向世界的内在力量和主观条件。

2.客观方面,人类心向自然。主要是在工业化以后,整个世界的环境日趋污染,自然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气候反常变得恶劣,自然景观今非昔比,这是自然条件的变化。另一方面,人类生活进入机器共生的时代,人与自然分离,生活节奏加快,长时间的工作疲惫,思想紧张造成的生理、心理压力有增无减,饮食不节和房室不节,营养过剩或营养不匀,四体不勤,户外活动减少,造成一系列“疲劳紧张综合征”,富贵病、营养不良病以及种种怪病,从而使人们警醒过来,形成“回归自然”的世界潮流。

现代医药的局限性。现代医学在近两百年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占领了世界医学的主导地位,但也有其不足的一面,现代医学对不少疑难病缺乏疗效,医疗模式僵化,医患关系冷漠,医疗费用昂贵,加上手术治疗的滥用,抗生素使耐药菌株不断出现,体内正常菌群失调,化学药品的毒副作用更难以解决,于是人们不断地转向传统医药和自然疗法,许多长期被疾病祈磨的患者总是把求生的希望投入未知的医学领域,从民族医药的科学性和神秘感中寻找灵丹妙药,这一切都为中国的中医学和民族医学走向世界,西方的替代医学传到中国提供了客观条件,创造了发展机遇。

三、民族医药发展面临的挑战

中华民族医药走向世界的道路并不是平坦的,光靠主观的想象,不经过艰苦的努力,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首先是中西方文化背景不同,医学体系不同,社会体制不同,医学的交流必然经历一个认识过程。从中华民族医药队伍来说,外向型人才十分缺乏,也严重地制约了走向世界的力度和速度,其次,民族医药本身的水平和质量还不足以在某些医学领域“压倒群芳”。由于继承和发扬不足,在许多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面前尚缺乏足够多的比西医优越的高招。第三,民族药品的疗效和内在质量还有待改进。经营方式、包装、说明书都需要和国际接轨。第四,民族资源并不富裕,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条件,需要合理开发、大力保护和种植栽培。

从西部来说,笼统他讲药物资源丰富是不切合实际的。中国西部人体上分西南和西北两大部分,西南地区以云、贵、川植被较好,基本上都是“植物工国”和“动物王国”,药物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但近几十年来,森林破坏很多,水土保护不良,环境污染严重,也要及早注意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总体上讲,西北地区植物的品种不多,储量不大,资源保护尤其重要。谈大西北的资源开发,千万要慎之又慎,留有余地,实际是“有限资源论”、“植物资源贫乏论”。夸大一分,都是谬误。

四、民族医药走向世界的几点思考

1.外事以内事为基础。要切实加强民族医药工作,不能光喊动人的口号。

2.鉴于当前中国的民族医药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含量偏低、管理水平不高、竞争能力较差等特点,需要扩大规模,改革机制,或采取资本运作方式引入资金,增强企业实力。在未来若干年内,企业兼并会大量增加,小企业会屡屡淘汰。因此今天发展民族医药企业,起点要高,标准要高,要避免乱办药厂,重复建设。

3.对民族医药走向世界,首先由各企业自己做出方案,认真实施,然后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同时要作为整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的一部分,统筹规划,全面协同,与中医药一值,在世界传统医药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4.与前要选择若十个民族医药专科,总结和宣传其突出的临床疗效,以医带药,扩大专科用药生产,为民族医走向世界开辟道路。

5.为一批民族药的地方标准转为部颁标准做出种种努力。既推进继承,发展学术,又稳定品种,稳定生产,稳定企业,稳定地方经济。

6中华民族医药学会要继续“团结队伍,发展学术”,为扩大民族医药的对交流与合作引路搭桥,尽心尽力为医疗、教学、科研服务,为民族医药企业服务。

 

关于中医药继承与发扬的思考

桑滨生  李振吉

人类历史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医药学,其继承与发扬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于怎样继承,如何发扬,人们在认识上不尽一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解决好这一命题,是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大计。

一、继承与发扬的概念和内涵

1.什么是继承  所谓继承,一是指后人继续做前人曾经做过的事业,二是指后人继续做前人未竟的事业。继承的形式是“承接”,继承的内容,是“遗业”。

2.什么是发扬  所谓发扬,即在原事物基础上的发展、提高、创新和突破。可以认为,所谓发扬,是指以原事物为基础,并对原事物的发展提高。

3.继承与发扬的关系  继承与发扬是辩证的统一,继承是发扬的基础,发扬是继承目的,继承是为了发扬,发扬是为了更好的继承。继承与发扬是同一事物发展的不同侧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继承,发扬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发扬,继承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继承之中孕育着发扬,发扬之中蕴涵着继承,任何将二者割裂开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继承与发扬是不断变化和运动的过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继承与发扬,在不断交替中前进,在某一时期属于“继承”范畴的事物,随着时代的变化,总会不断吸收先进的东西丰富自己,使之得到发展和提高。“发展”之后的事物又开始了下一次“继承”。事物就是在这样循环往复的“继承、发扬,再继承、再发扬”之中得以不断提高。

就中医药学而言,在继承与发扬的关系上,要强调继承是基础,要掌握中医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方法,把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充分地继承下来,同时也要强调继承的目的在于发扬。中医药学作为一门科学要不断地创新、不断地开拓新的学术领域,必须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不断促进中医药现代化,这样才能有朝气和活力,才能有生命力。

4.中医药学继承与发扬的内涵和规律  中医药学继承与发扬,主要是指中医药学学术上的继承与发扬。就该学科和所相属的事业而言,学术和事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学术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是事业发展的核心,只有该学科的学术得到了发展,所相属的事业发展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和内在动力。反之,事业是学术发展的结果,是学术发展的标志和体现,事业的发展能够为学术的发展提出更新的目标和要求,并为学术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与物质保证。

在继承与发扬中,人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学术是事业发展核心,而人既是学术存在的重要载体,又是学术发扬的能动力量,任何学术继承、创新都是通过人的努力来完成的。人在继承与发扬中起有主动性的作用,继承与发扬主要是通过人才来实现的,因此,做好中医药继承与发扬工作,核心是学术,关键是人才。

二、为什么说中医药继承与发扬比任何时侯都重要

1.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中医药学产生于两千多年前,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进入二十世纪,中医药面临的社会文化背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各学科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推进着科学技术向更高层次发展,已经成为现代科学发展的总体趋势;其次,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现代医学,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成为人类卫生保健主体力量;此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命质量和医疗保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都是中医药在发展史上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面临的新的形势和挑战。

同时,随着科学和社会的进步,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以及医学的模式都在发生着转变,特别是随着疾病谱的变化、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以及药源性疾病的增加,人类回归自然、崇尚天然药物和自然疗法,已成为当今时代医学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医学的任务将从以防病治病为主逐步转向以维护和增强健康,提高人的生命质量为主。中医药学的整体观思想和运用天然药物(疗法)的特点,符合人们对保护和增进健康的要求,符合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学科学的发展趋势,受到了世界医学界的重视和各国人民的欢迎。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应用中医药,中医药的发展面临着新的社会需求。这些又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然而,目前我国中医药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变化,不能与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中医药的学术发展相对滞后,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不相协调。学术发展是事业发展的基础,学术发展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因此,根据时代的变化,适应时代的要求,做好中医药的继承与发扬工作就显得更加有意义。

2.中医药学自身特点的要求  中医药学其发展形成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个是其实践性,一个是其科学性。实践性是说中医药学与医疗实践的紧密结合,它从临床出发,上升为理论,又紧密结合临床,回归怕床,为临床服务。长期的医学实践为中医药学积累了大量的医学知识与医疗经验,这些宝贵的医学知识与医疗经验需要得以流传和发扬。科学性是说中医药学有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中医学理论体系,是引入和运用了古代哲学思想对医疗实践经验和医学知识加以整理、概括和总结而建立起来的,两千年来,它一直指导着中医的临床实践。可以说,属于自然科学范畴的中医药学,其理论是建立在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哲学基础之上的。在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将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引入中医药学,发展中医药学,是中医药学发展面临的新课题。

中医学理论与现代医学基础理论不同,它是建立在医疗实践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实验基础上,它是在古代哲学思想基础上形成的,而不是在自然科学理论基础上产生的。中医药学的理论体系在自然科学领域中,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不兼容性,可以独立于现代科学之外而发展。中医学理论的特点,决定了中医学与现代科学的相互衔接上必然存在着差距,中医药学在吸纳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面也存在着一定难度。然而,中医药学既然是一门自然科学,就应当具备一般自然科学的属性。自然科学的发展证明,现代科学之间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谁能充分吸收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准就能得到快速的发展。做好中医药学的继承与发扬工作,就是促进和加快中医药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相互衔接,充分吸收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医药。否则,中医药学将难以跟上时代的发展。

3.遵从中医药学术流传的规律  从中医药学术流传的规律看,人才是中医药学术的载体。历史上,中医药学术,主要就是以各种学派或流派的形式,不断得以流传发扬光大的。历代的名老中医,是各种学派或流派带头人,是凝聚中医药学术思想的核心,是发扬中医药学术思想的活跃因素。然而,目前在我国真正具有中医药学术思想的老一代大师级名医,己为数不多,且面临着高龄化。因此,做好现有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经验的继承工作,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4.解决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医药发展由于社会历史环境的变化,与传统的发展模式相比发生了很大改变,例如,行医模式由个体行医为主发展为以医院为主,传统的跟师师承教育发展为院校教育为主,这种改变也给中医药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目前,许多老中医在这方面存在着忧虑和担心,主要是:①在中医医院发展的模式上,中医医院内应用西医的治疗方法占相当比例。②在中医药教育方面,中医学院的学生学习西医的时间花费较大,认为长此下去中医学被西化,中医学术被淡化,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继承与发扬的内涵与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加以解决。

.如何做好中医药继承与发扬工作

1.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中医医疗机构是中医药继承与发扬重要阵地。目前,我国中医药服务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要表现是发展模式、服务结构不合理。我国现有的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在体制上基本是国有制形式,发展模式上基本是中西医结合型。大部分中医医疗资源多集中在大中等城市,中医医疗资源利用率不高。而在农村和城市的社区,中医医疗服务又相当薄弱,甚至空白。

要调整不合理的中医医疗资源分布结构。通过改革,将城市相对集中、过剩的中医药资源合理向农村、社区流动。大力发展农村,社区中医医疗服务,通过政策导向,吸引社会资源进入农村和社区的中医药领域。在城市鼓励发展大型现代化的中医医疗中心,在农村和社区鼓励大力发展小型特色化的中医药诊所。

要调整不合理的中医医疗资源功能结构。根据我国目前现实情况,可先区分好各级各类中医医疗的功能定位。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应建成大型现代化的综合型中医院;地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应建成中医特色突出,具有相当综合功能的综合型中医院;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应办成突出中医特色、大专科、小综合型中医院。鼓励兴办主要应用中医药治疗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医院、中医诊所。

要改革不合理的中医医疗资源体制结构。中医医疗机构基本为公有制的现状,不利于引入社会资金,不利于引进竞争,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必须改革目前中医医疗机构体制单一的状况。应鼓励社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投资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城市社会和个人投资兴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应不受区域卫生规划的限制。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应放开和提倡兴办个体中医诊所,发展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

2.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  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是做好中医药继承与发扬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为中医药发展服务。

大力提倡运用传统的方法研究中医药。要遵循中医药学的发展规律,以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开展中医药研究。要做好中医药临床研究,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在临床中对医疗实践进行认真的观察、概括、归纳和总结,提炼出有效的经验和方法,找出规律,继而上升为理论,再指导中医的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中医疗效,发展中医理论。要开展运用传统的方法研究中药,中药研究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中药理论,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以临床需求为动力,不断丰富中药理论知识,促进中药的发展。

当前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中医药学术发展缓慢,其根本原因是中医药科技进步发展缓慢。作为以学术为基础的中医药事业,要真正得到发展,关键在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因此,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思想引导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加大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力度,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要始终不渝地把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作为中医药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把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作为判断中医药科技工作业绩的最终标准。

3.抓好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人员素质  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提高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是做好中医药继承与发扬的根本。首先要把好中医执业人员的入口关,通过严格执业医师考试制度,加大中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的比重,加强中医药理论的考核,提高执业人员的中医药理论水平。

中医药院校的学历教育是中医药人才培养主要途径,是人才培养打好中医药理论基础的重要时期。临床研究生的培养,要解决“博士不博、临床不临”的问题,要采取得力的措施,引导他们在临床实践中继承,在临床实践中探索,在临床实践中创新,以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临床家。

中医药人才成长需要终身的教育过程。把造就新一代名医和培养学术带头人放到人才培养的突出位置。要为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医药继承与发扬任务艰巨而繁重,这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中医药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发展中医药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

张伟波

一、加入WTO对中国中药产业的影响和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

中国已加入WT0,意味着将更大幅度地开放国内医药市场。加入WTO后,中国将医药产品的关税降低到与其他WTO缔约方相等的关税水平,国外品牌药、新药会大量涌入。而随着市场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的需要,也将迫使自己注意新技术、新工艺在药品生产中的应用,如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全面施行GMP生产等,从而使国内药品价格大幅攀升。国内外药品价格差距的缩小,以及国外药品品牌、质量的优势,使国外药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加大。

同时加入WTO也意味着我们必须按WTO制定的规则办事。当今世界,医药工业最大的特点是产业的高度专利依赖性和专利药品发达国家的高度垄断性。按照199112月通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药品将严格地实行药品专利和行政保护,企业将再也不能随意仿制新药。这几年由于WTO谈判进展缓慢,国内制药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的保护下赢得了仿制新药的时间,但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的推进,中国专利法的修订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完善,仿制国外的产品将越来越困难,新药仿制几乎不可能,而研制一类新药需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显然,中国医药企业很少有能力进行这种新药的开发。同时,世界许多国家在新药开发方面寄托于植物药,美国植物药市场销售额近几年增长率达15%。未来传统国际医药市场的潜在销售可达400亿美元。中国有5000年的中药知识积累和储备,而且这些知识的积累与储备全部是来自于临床经验的生物活性知识积累与储备,这为通过寻找先导化合物取得局部突破创造了极其有利的先决性条件。因此,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展现在中国医药产业面前。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成为继物力、财力、人才三大经营资源后的“第四经营资源”。WTO中的一顶重要条款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过去由于中国对药品不实施专利保护,导致了不仅国内医药生产企业可以相互无偿仿制,而且对于国外仿制中国的中药产品也束手无策。19929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扩大了专利的保护范围,第一次将药品(包括中药)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利地促进了中国医药科技事业的发展。

面对中国加入WTO的挑战,国内医药企业更加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使中药现代化事业在21世纪健康、有序、持续、快速地发展,使研制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利益都得到有效的保护,促使走出国门的中药在国际上站稳脚跟,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家和企业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特别是加入WTO后,国家应当加快制订和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规,保护企业和中药研制单位的利益,防止中国中药知识财富的流失。

二、中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随着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开始对新药实行专利保护并对符合一定规定的药品实行行政保护。对国内企业来说,搞清楚药物的保护状况,不仅对于企业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是十分有益的,而且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方向的确立也具有指导性的意义。就中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来讲,主要有专利保护、新药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和传统的保密方式以及商标保护。

1.传统的保密  这是中国中药行业上千年发展史中,业者进行自我保护所采用的传统手段。如以秘方的形式加以保护,保密措施就是我们熟知的“祖传”,“传子不传女”等。这在古代中药的采摘、炮制、处方还处于个人或家庭小规模经营活动的时期,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中药生产已形成工业化大生产规模。

2.新药的行政保护  中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中药新药的申报过程中,国家对其类别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新药审批的规定,卫生部制定下达了《新药审批办法》和《有关中药部分的修订和补充规定》。新药保护只是国内强制性的行政保护措施,国内制药企业要想走向世界,积极参与药品的国际竞争,只有依靠专利这一武器才能保护自己的药品知识产权。

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目前大多数中药企业对自己的产品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中药品种保护,它是以国务院颁布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为依据,属于一种行政法规的保护。

有专家认为中药品种保护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形式,应属于现在的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审批速度快、保密性强、执行力强等特点,企业对中药品种保护采取了积极态度,应该说从中药领域的技术特征看,中药品种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在实践中,中药品种保护还存在着自身的缺陷:

1)中药品种保护所保护的仅仅是中药品种,对中药技术开发的前期研究活动中的技术秘密包括处方组成和工艺制法是无法加以保护的。

2)对于同一种中药品种,企业所享有的中药品种保护权不具有排他权。它主要针对中药作为一个品种上市的调节与管理,但是却不能解决该品种所含技术的财产归属。

3)中药品种保护会受到专利保护的阻截。中药品种保护对企业不具有战略保护的作用。

4.专利保护  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最有效的手段,专利所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于药品发明,其最本质的特征是:药品的技术特征、药品生产方法的技术特征和药品应用的技术特征。药品的开发与申请专利是密不可分的。在寻求专利保护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纯的处方是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申请专利保护的应是可进行工业化生产的中成药产品。

2)把握申请专利的时机。中国专利制度采用先申请制,即专利权属于先申请人,因此推迟申请很可能由于已被其他人占先或发明已被公开等原因而丧失专利权。而且,发明专利的审批时间一般需要24年,这段时间内专利的保护作用是“暂时性”的,不能提供很有效的保护,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侵权纠纷对申请人也是很不利的。因此申请人应当及时提出专利申请,并利用中国专利法的规定控制后续程序,如进一步完善技术主题,适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及时申请复方制剂及用途等相关发明,以及药品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等等,这种立体交叉式的申请可使药物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5.中药商标保护  1982年中国开始实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中药商标保护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统一商标与个别商标灵活运用。统一商标又可称为主商标,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中药产品均使用同一商标,成为企业的象征。个别商标是指中药企业根据产品的不同情况而采用不同的商标。它主要适用于不同类别、不同档次、不同品种及新的中药产品。

2)重点突出商标名,淡化药品通用名称。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以下方法:①对中药新品,即专利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的产品上应重点突出商标名;②古典名方或传统制剂的新的生产厂家或市场占有率较低的厂家,可尝试启用新的商标名,而淡化通用名。③在市场上已有较高商标知名度的产品,可以通过商标宣传来巩固自己的市场。

3)重视商标宣传。

4)防止商标名淡化。要防止商标失去显著特征而变成通用名称,一般可采取以下方法:①在商标上一定要注明“注册商标”或“R”,以免他人发生误解。②在宣传和使用上要注意把商标与他的通用名称结合起来,如尼康照相机,让公众知道商标名和通用名称的区别。③一旦发现他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作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使用时,应及时发出警告,以阐明商标名与通用名称的区别。④在一个新产品被开发成功之后,应创造一个对公众来说可以使用,可以接受的通用名称,否则公众就会避繁就简,逐渐把商标作为通用名来使用。⑤在药物说明书上,将两者描述清楚。

5)避免注册不当。

6)道地中药材应使用注册商标。

总之,中药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