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发布者:年鉴网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88

 

在全国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佘 靖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条例》)已于200347日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第374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将从2003101日起实施。这是中医药界盼望已久的一件大喜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5日发出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工作。今天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任务是:统一部署《中医药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明确近期的主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全行业兴起学习贯彻《中医药条例》的高潮,促进中医药的改革与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下面我着重讲三个问题。

  一、 充分认识《中医药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1.《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丰富的临床经验、浩瀚的文献及多种独特的诊疗方法,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不朽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医药以其收费低、疗效好、副作用小等特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人民的健康需要中医药,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传统医学的继承与发展后劲不足、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结合、互补乏力和中医药管理手段薄弱的问题;存在着不法人员以中医治疗为幌子,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患者和消费者,败坏中医药名誉的现象。这些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国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中医药条例》牢牢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宗旨。《中医药条例》强调要采取措施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中医药的规范化管理;要处理好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与优势;要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这些原则规范和保障措施,其基本着眼点就是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医药条例》从国家行政法规这个环节,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握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为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证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作为统领中医药事业全局、贯穿中医药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

2.《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完善卫生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内容。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有差距。进入新世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中医药事业迫切需要一部专门指导和规范中医药的法律法规。《中医药条例》的出台,有利于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有利于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促进全行业走上依法治业的法制化轨道。《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施行,进一步充实了卫生法律体系,推动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使我国的卫生法制体系日臻完备。

3.《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反映了新时期、新形势对中医药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进入新世纪的头二十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时期、新形势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提高人民健康素质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卫生资源,要为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就需要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和学术的发展。二是随着人类健康观念的改变、疾病谱的变化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既给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中医药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理论上要有新的发展,实践上要有新的创造。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新形势的客观需要,要求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中医药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宏观调控,依法管理,强化准入和监管;注重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管理水平。《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施行,为保障实现上述要求、正确应对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依据。

  二、《中医药条例》的基本内容

  《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工作的政策用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中医药条例》的基本宗旨,一是采取措施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加强对中医药的规范化管理。条例明确了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规范了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行为;确立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进一步确立中医药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1)为了保障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2)为了扶持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条例规定: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3)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体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

(4)为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中药材资源,条例规定国家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扶持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

2.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是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关键之一。针对目前在一些中医药教育、科研机构、中医医疗机构中比较普遍存在的中医西化现象,条例对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中医药从业人员从事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有关中医药科研、中医药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问题作了规定。

(1)关于中医药教育,条例规定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2)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时,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3)条例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予以肯定,坚持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继承工作。规定了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注重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

(5)条例规定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鉴定,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鉴定。

  总之,条例强调了发展中医药事业要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3.加强中医药规范化管理

  针对中医药管理手段薄弱的情况,条例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医疗广告等规范化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1)条例规定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2)条例规定中医药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药服务活动。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药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3)条例规定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4.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在总则中明确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

  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5.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

  国家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中医药工作包括了中西医结合,条例指出本条例所称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院、门诊部和诊所。民族医药具有独立的理论体系和诊疗方法,国家支持、保护、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条例规定: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执行,使支持扶植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有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三、近期工作安排与要求

  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是全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要按照《中医药条例》的规定,规范行业行为,加强管理,不断促进事业发展。当前,要抓住《中医药条例》的颁布至施行前这段时间,认真做好《中医药条例》各项准备工作,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医药条例》的高潮。

1.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医药条例》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学习《中医药条例》,提高对条例颁布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掌握条例的原则规定和规范要求,明确履行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学习可采取专题讨论、研讨交流、专家讲座、普法学习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1)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要切实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要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总揽全局、指导实践的能力,要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2)学习《中医药条例》要加强计划性和针对性,要对学习重点、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的检查作出具体安排。在安排计划和组织学习时,注意把学习《中医药条例》与四五普法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起来,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学习。

(3)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要在领会精神实质和指导实践两方面都取得新的成效,要用条例的要求去指导实践、规范行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要深入宣传《中医药条例》

(1)要将宣传《中医药条例》纳入下半年中医药宣传工作的重点。《中医药条例》是我国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是中医药界乃至整个卫生界的一件大事。要宣传《中医药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宣传各地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宣传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宣传新形势下深化中医药改革的新思路;宣传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新举措;宣传规范加强中医药事业管理的新经验。宣传《中医药条例》要与宣传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相结合,与展示中医药工作成绩、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相结合,与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相结合。

(2)宣传《中医药条例》应注重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三个氛围,一是得到各级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相关部门切实支持的工作氛围;二是引导舆论深切关注、公众日益关心的社会氛围;三是形成自觉学习条例、贯彻条例,按照条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行业自律氛围。

(3)宣传《中医药条例》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内外不同媒体的积极性,坚持热烈、求实、有序、协调的原则。宣传形式可多种多样,要结合实际情况与特点,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要全面贯彻《中医药条例》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贯彻《中医药条例》,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中医药条例》为准绳,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对照,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积极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和提高。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着手研究制定《中医药条例》的配套文件,下半年将出台一部分。各地要在学习贯彻条例的同时,总结实施地方中医药条例的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将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贯彻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各环节的衔接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落实措施。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中医药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1)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狠抓落实。提高全行业的素质,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的自觉性,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2)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检查,及时交流经验对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正确对待,及时总结上报。

(3)加强协调和沟通,要保障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的顺利进行,必须十分重视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和行业内外的沟通与协调。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接受当地人大监督;积极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政协汇报,取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宣传《中医药条例》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同志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依靠法制,科学防治取得了抗击非典的阶段性重大胜利,当前,全国各条战线正在一手抓防治工作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中医药条例》是本届政府颁布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我们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工作,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真正实现依法管理和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使中医药为保障人民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转载于2003.7.10出版的第1978期《中国中医药报》
 关注名医培养  造就一代巨匠

李振吉  贺兴东  王明来      濮传文  张为佳  徐金香  陈梦生

  名医是优秀临床人才中的佼佼者,是指那些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为行业内外公认的医学理论功底深厚、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有相应社会影响和知名度的临床专家。在中医药学发展史上,历代名医为中医药学的进步,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他们留下的临床经验、诊疗技术、学术思想、经典著作以及文物史迹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不仅丰富了独具特色和优势的中医药学,而且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与升华,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建立了不朽功勋。中医名医的最可贵之处,是他们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高尚医德,勇于实践、执着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坚持唯物辨证思想,并以此推动了中医药学的不断发展。实践证明,名医是中医药学术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医药学的继承离不开名医,中医药学的发展更离不开名医。世纪之初的头二十年,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这也是中医药事业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为大力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造就新一代名医而大声疾呼,积极创造有利于新一代名医涌现的环境与条件,应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新时代呼唤新一代名医

  历史的发展需要新一代名医。人类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二十世纪发生的科学革命,推动了产业革命、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开辟了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道路,为生命科学的进步提供了动力和源泉。作为生命科学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医药学,如何吸纳人类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不断丰富发展自己,是中医药学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医药学的发展进程,就是一部积极汲取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丰富完善的历史。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是发展中医药学的主要骨干力量,也是发展生命科学的重要骨干力量,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的积极参与,科技进步、社会需求、历史发展需要一批又一批新一代名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我国已经进入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个目标既包括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其中,人的全面发展也是重要指标,它包含了改善卫生保健条件,提高人均寿命、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人民健康素质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新形势对中医药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卫生资源,应当发挥其简、便、验、廉和扎根于民众的特点和优势,为保障人民健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有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因为他们是将中医药优势和特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是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医学模式的改变需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发挥中医药优势,解决实际问题。在新时期新阶段,人们的生活方式将发生巨大变化。社会与生活的节奏明显加快,许多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我们面前。这种变化在广度和深度上,远远超越人类经历的以往任何一个时期,这使人们产生强烈的紧迫感。生活条件、生存环境的变化,使人们身心疾病增加,促使人类的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生物--心理--社会医学"转变,由单纯的疾病治疗转变为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紧密结合。众所周知,由于化学药物毒副作用大、容易产生抗药性;尤其是化学药物对一些疑难病、慢性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于是,在健康理念转变和"回归自然"的潮流中,人们已越来越寄希望于天然药物和独具特色与优势的中医药学,希望涌现更多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以解决预防、保健、治疗、康复中的难题。

  中医临床水平的提高需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医药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医学科学,不断提高临床疗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是检验中医药学发展是否与时俱进的唯一标准。中医药学需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汲取现代科学技术最新成果,以不断提高临床水平;要实现"汲取""提高",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水平的优秀临床人才。他们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坚持临床实践,针对临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吸纳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研究与探索,在汲取中创新,在结合中完善。

  发挥中医药优势的主体是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医药的优势在临床,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临床效果。假如中医没有临床疗效,中医药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临床疗效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在中医医疗、科技、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提高医疗质量始终处于核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犹如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临床优秀人才是提高临床医疗质量的主体,在医疗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医疗质量包括医疗效果、护理质量、诊疗设备、后勤保障、规章制度等,所谓"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水平的总体现",说明了医疗质量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在这些因素中,最活跃、最关键、起主导作用的是人才,尤其是临床优秀人才。如果没有临床优秀人才,所谓医疗质量将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中医药学术发展需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是中医药学术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医药学术的沿革和传播都是通过人来进行的;所有的学术创新、技术创新也是通过人来完成的;所谓的理论功底、临床水平、医德医风也都是通过人来体现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是当代中医药学术水平的代表,他们对中医药学术水平的提高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如医疗人才、护理人才、教育人才、科研人才、管理人才等,但最迫切需要的是优秀临床人才。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需要优秀临床人才。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国有中医医院2600多所,病床27万张,高等中医药院校32所,在校生10万多人,中等中医药学校近50所,一些西医院校和综合大学也设立了中医药专业。除了70所中医药专业研究机构外,很多著名高校、中药企业都参与了中医药研究工作。中医药在国外的影响不断扩大,很多国家开始关注中医药,中医药在有的国家已经合法化;中医药国际学术活动日益活跃,各种形式的中医药教育逐步发展,世界卫生组织重视中医药,各国对中医药的研究也逐步深入。进入新世纪,通过优秀的中医临床人才和确切的中医临床疗效,中医药更加为世界所注目。

  综上所述,无论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人类健康的保证,还是中医药事业的自身发展,都迫切需要有大量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时代呼唤新一代名医。

  二、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必须抓好两个必要环节和两个重要环节

  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成长,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有的研究者认为,中医成大才者离不开立志坚定、基础扎实、名师指点、本人勤奋、知识广博、实践锻炼、勇于创新、著书立说、良好医德、成才机遇等十个方面的因素,其中,既有自身因素,也有外部条件。新世纪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的外部条件,要坚持立足于保持和发扬中医特色,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注重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政策和环境,加速进行教育改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模式。有的学者指出,著名医家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善于治学,二是精于临床。所谓治学之道,在于勤、恒、精、博四个字;而精于临证者,一是勤于实践、二是治病务求其本。还有的学者建议,中医名医的培养应当从中小学生抓起,坚实地打好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有的学者强调,以周易为源头的中国历代哲学思想必须重点学习,以便对中医学理论有一个扎实的哲学基础;中医药院校的课程设置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师必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上述这些见解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培养优秀临床人才应具备的内部或外部条件,值得我们很好地研究和借鉴。

  解放50多年来,中医教育完成了由传统的师承教育向院校教育的历史性转变,中医药教育体系、学科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并日趋完善。如何在与现代教育的衔接中,保持中医特色、继承发扬传统师承教育有效的内容和形式,一直是中医教育工作者探索的重点。从山东中医药大学试办的中医专业少年班,到中医临床研究生临床专业学位的设立;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到今天启动的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无不蕴涵培养优秀临床人才的良苦用心,记录了边认识、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的工作轨迹。应当说,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分析中医药学的学术特点和优秀临床人才成长的规律,可以得到如下启示: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必须抓好两个必要环节--熟读经典和临床实践;两个重要环节--名师指导和研修提高。

  熟读经典是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最基本的要求。中医药经典著作是中医药学的根基,是对中医药学创立和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中医各家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中医药学基础理论、临床实践、用药规律的高度抽象与概括,融入了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丰富内涵,代表了当时中医药学发展的最高水平。不同年代的经典,通过历代医家的丰富和发展,可以反映出中医药学发展的历史渊源。熟读经典,可以感受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熏陶,通过熟读经典,可以掌握中医药学的思维方式、理论体系、辨证论治方法,用以指导临床、遣方用药。只有通过熟读经典,才有可能把握中医药的学术特点和文化内涵,进而吸纳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学。中国历代名医,没有一个不是熟读经典的。对经典著作的熟读,可以分为精读和泛读两部分。对于精读的内容,达到了背诵的程度,就可以逐渐从"不求甚解"到理解,进而融汇贯通。这种"先背诵再理解",加上老师指点的方法,在实践中不知培养了多少名医和大学问家。中医药历史悠久,文献浩瀚,究竟应精读哪些经典?有人主张从源到流,即从《内经》、《难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开始;有人主张由流到源,即从《医学三字经》、《脉经》、《药性赋》、《汤头歌诀》起步。不管哪种主张,对精读的内容,专家的见解是相似的。

  临床实践是培养优秀临床人才必不可缺少的环节。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必须有大量的临证经验积累,才能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中医理论的内涵,只有在临床实践中才能深刻领悟;临床水平、辨证论治能力的提高,只有在解决临床难题中才能得到锻炼;处方用药是否合理,只有通过临床实践才能得到检验;名医之所以成名,也必须通过临床实践得到患者和社会的广泛认同。实践出真知,临床实践是培养人才的沃土与源泉。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中医理论创立与发展的基本形式,也是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成长历程。通过丰富的临床实践,不断地总结提高;从个性找出共性,以共性指导个性;在实践中理解、检验、发展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是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必由之路。

  熟读经典与临床实践是最基础、最关键的两个环节,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那些图省事、走捷径,心态浮躁的人是不可能成才的。

  名师指导是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成功经验,是成才的重要环节。名师应当是名医,是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思想深邃的指导者。后学者在成才过程中,得到名师指导,学会把别人的直接经验融化为自己的间接经验,既缩短了实践领悟和探索解惑的过程,亦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中医药学术的特点是高度抽象与概括,直观效果差,有些内容难以理解,只能意会,不能言传,需要不断揣摩体会,此时,名师指导,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研修提高是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高级阶段,是名医成才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一个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经过系统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跟师学习等阶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有了较好的基础,临床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中医药也有了深刻完整的理解,此时,需要通过勤求古训、旁及各家、博采众长,不断丰富学识而获得创新与启迪。通过总结、分析、归纳、升华,形成自己的学术见解和风格。因此,研修提高是人才成长的高级阶段,可以起到孵化器和催化剂的作用。名医之所以成名,多有自己的理论创新和独特专长,既能术有专攻,又可由博而约。名医之所以可贵,正在于他们能促使中医药学术之苑百花争艳、生机勃勃。

  中医名医的成长涉及到很多环节,有先天禀赋和个人努力的因素,也有外部环境与条件的原因。我们提出要抓住两个必要环节和两个重要环节的观点,并不是说可忽视其它环节,而是从政府政策层面强调其重要性,以便把握关键,提出措施,把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采取有力措施,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成长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我们国家正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与之相适应,政府的职能也在转变。因此,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思路、政策必须作相应调整,应更多地采用市场机制,政府主要从目标、规划、政策方面给予宏观指导和调控。

  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办医模式、执业医师制度、医学教育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模式等。

  办医模式的影响。有人说,什么样的办医模式,培养什么样的临床人才,这句话有一定道理。目前,我国中医药院校中医本科学制五年,毕业后几十年都在医院工作,医院承担的任务、学术氛围、规章制度、医疗规范、职称晋升标准等都会对其产生极大的影响。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些民营、个体中医医疗机构,不仅体制新、机制活,而且中医特色浓,在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方面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这种体制更贴近中医原本的行医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中医之长是其立足之本。在这种体制下,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不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的中医药服务,而且为人才的成长提供了条件和动力。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其经验与规律,鼓励中医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的发展。

  执业医师制度。目前,韩国、新加坡、泰国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采取分业制,即每位职业医师只能从事一种医学,取得中医行医执照者不得从事西医,取得西医行医执照者不得从事中医(部分西方国家允许西医从事针灸工作)。这种制度有利于中医临床工作者一心一意研究中医,努力提高中医水平,但不利于中医进入大型医疗机构和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如果一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在临床实际工作中,连最普通的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等医学常用设备都不能使用,最常规的血尿便检验数据都看不懂,中医诊疗水平也就很难提高。按照我国的现行制度,取得中医执业医生资格者,从事中、西医业务没有限制,其利弊关系是显而易见的。有人曾对此提出质疑,为了使中医医疗机构突出中医特色,建议采取分业制,但也有人认为,如果采取分业制,中医师只能从事中医业务,目前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将难以为继。况且,我国还有一支中西医结合队伍和一批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他们也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分业制不利于两者的优势互补和中西医学的结合。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由于地区不同、城乡差别、贫富状况、个体差异等因素,导致了医疗保健需求的多样化。中医医疗机构要适应这种多样化的需求,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西医医院中的中医科、民营、个体中医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医院各有自己的功能定位和不同的服务群体,这些都是在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同。医疗机构的多样化,必然导致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因此,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在保持中医特色的前提下,其知识结构、技术专长,也会显现多样化的趋势,不会是一种模式、一个标准。

  进一步改进执业医师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有助于中医师加强临床实践和重视经典理论的学习。通过改进中医执业医师入门考试方式,进一步引导中医临床工作者打好中医功底。例如可以实行三段式考试方式,即在大学第三学年末进行全国中医药基础理论特别是中医药经典著作的专门考试;五年毕业时主要进行临床专业知识考试;在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时主要进行临床技能的考试。这样既可保证医学生不会因应付考试减少临床机会,能够有足够时间进行临床实践,同时也保证了中医药经典理论著作的学习和掌握。

  尽早接受中医药教育有利于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成长。从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成长过程来看,接受中华历史文化的熏陶,当然越早越好。在小学课本中增加中医药的知识,中医药高校建附中,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少年班等都应当鼓励与支持。在本科阶段,为解决课程多、争学时的矛盾,可采取"保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首先保证中医基本课程学时,其他以选修课形式放开。要探索在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渠道与方式,重点抓住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经典著作的学习要放在突出的位置,熟读乃至背诵,一定要在本科毕业以前完成,中医药高校毕业生标准体系中,必须包括背诵经典原文的内容。

  加强中医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总体设计与政策引导,使之真正成为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重要阶段。硕士研究生主要是在本科学习的基础上,扩大知识面,着眼于面、广、厚;博士研究生主要对某一学术领域进行钻研,着眼于点、精、深。不但要解决博士不博的问题,还要解决临床不临的问题。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在临床实践中培养的原则。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训练:一是临床实践能力,包括敏锐的观察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临床科研能力,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属于不同的研究阶段,其研究的目标、方式也有不同。对临床研究来说,病房就是实验室,病人就是研究对象,要培养学生从病情的细微变化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善于发现创新点,掌握临床科研的设计方法,能够进行完整的临床科研设计。三是临床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要紧密联系临床实际,以总结辨证论治规律、丰富临床诊治手段、提高临床疗效为主要内容。临床科研论文与基础研究论文同样具有科学价值,临床研究论文不一定有基础实验。

  继续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教育运行机制的设计,提高在职从业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中医临床队伍建设的基本环节,也是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要尽快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的制度。要不断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运行机制,通过继续教育项目的筛选及执行,推广临床科研成果,提高临床诊治水平。第一、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师带徒的方式,在临证中面对面的传授经验,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作为非学历、高层次、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将长期进行下去。目前,第三批已经启动,要加强过程管理,切实抓出实效。中医药网络教育是近几年兴起的新型继续教育形式,它对于解决工学矛盾和资源共享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四个经典课件已经完成,四门中医基础课件正准备制作,今后还要进行临床各科及老中医讲座等课件制作工作,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学习提供便利条件。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已正式启动,将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以经典著作为主要内容的考试,第一批拟筛选200名纳入项目计划,通过重温经典、名师指导、进修学习、学术研讨,一定会有所收获。

  在通常情况下,从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至主任医师,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水平的提高,职称越高,水平越高,影响越大,知名度也就越高。名师应当与职称成正比,名医是优秀临床人才中的佼佼者,是他们中的突出代表。

  我们希望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年青一代,从踏进中医药殿堂的那一天起,就应当把成为新一代名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博极医源,精勤不倦,在新世纪新阶段,为振兴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转载于2003.10.10出版的第2027期《中国中医药报》